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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總統:開放晶圓登陸符合全民政府精神嗎?
開放八吋晶圓廠登陸一事,政府似已吃了秤鉈鐵了心,非得達到開放的目的不可。所謂的二階段審查,從春節前的「原則同意開放」以來,政府相關部門的種種作為,顯然是想慢慢磨掉反對意見。而政府官員一方面以虛有其表的管理措施當作擋箭牌,一方面又處心積慮為開放八吋晶圓廠登陸找理由,這種想用生米煮成熟飯解決問題的方式,說穿了只是在眾目睽睽之下打馬虎眼罷了。
前天行政院長游錫堃拜會台聯主席黃主文,說明政府對八吋晶圓廠登陸的管理措施。會後雙方宣布達成四點共識,包括:一、強化有效管理及嚴懲偷跑業者;二、第二階段審查應著重十二吋晶圓「經濟規模量產」條件;三、致力在本會期通過「科技保護法」;四、防止中國晶圓低價傾銷台灣。據稱,台聯對游院長的承諾表示滿意,決定不在二十五日立法院開議時杯葛施政報告。不過,事情似乎沒有那麼簡單,台聯有心為八吋晶圓把關,最好檢視一下那些承諾可不可靠。
首先,游院長在立法院開議前拜會台聯,以及四點共識所傳達的訊息,並不是開放八吋晶圓廠登陸的政策出現轉圜,更不是回應禁止八吋晶圓廠登陸的民意聲浪,而是以具體行動向台聯暗示,開放八吋晶圓廠登陸勢在必行。因為開放政策已定,所以雙方所能討論的,只是以開放為前提的管理措施。說句難聽的話,游院長只是要把台聯這隻鴨子趕上架而已。
其次,所謂的四點共識,只能稱為表面文章,意在敷衍了事。所謂嚴懲偷跑業者,是政府的職責所在,哪需要與台聯達成共識?所謂尋求在本會期通過「科技保護法」,等於是讓政府從先前完成「科技保護法」再談開放的承諾解套了,政府一切為開放的心態由此可見一斑。至於所謂防止中國晶圓低價傾銷台灣,根本不是開放八吋晶圓廠登陸與否的重點,如果不開放八吋晶圓廠登陸,製造台灣晶圓產業的競爭對手,何愁中國晶圓低價傾銷問題?
再者,據台聯指出,所謂十二吋晶圓的「經濟規模量產」,需達月產能二萬片與良率七成以上。但是,昨天陸委會立即反駁,所謂的「經濟規模量產」必須由「產業專家小組」決定,並非台聯所提的二萬片與七成。陸委會表示,投審會第二階段審查的「經濟規模量產」,需考量國際市場、國內景氣等標準。言下之意,只要景氣不好,十二吋晶圓的「經濟規模量產」標準就會降低。如此一來,不論「經濟規模量產」多低,恐怕也不會影響開放八吋晶圓廠登陸的決定了。在兩岸往來應當扮演煞車器的陸委會,竟然如此為開放猛踩油門,實在令人大失所望。
游院長拜會台聯時,隨行的還有經濟部長林義夫、陸委會主委蔡英文。從處處都在為開放八吋晶圓廠登陸埋下伏筆的四點共識來看,林部長與蔡主委也根本沒有站在台灣優先來思考問題,一心一意就是要貫徹開放的既定政策。試問,攸關台灣產業、就業至鉅的開放八吋晶圓政策,政府只著眼於廠商利益而不管全民利益,將來產業優勢流失、台灣經濟一蹶不振,誰要負責?行政院長、部會首長宦海浮沈,其決策錯誤卻要由全民及子孫來承受,這是哪門子的民主政治?
最近的一份民間機構調查報告指出,有七成企業贊成八吋晶圓廠赴中國投資,同時,也有六成六的民眾持反對意見。兩者之間的明顯落差,正好說明廠商利益與全民利益的鴻溝。猶記陳水扁總統在就職演講中強調,「全民政府」是他在選舉期間對人民的承諾,也是台灣社會未來要跨越斷層、向上提升的關鍵。什麼是「全民政府」呢?據陳總統自己的解釋是:「全民政府」的精神在於「政府是為人民而存在的」,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和股東,政府的施政必須以多數的民意為依歸,人民的利益絕對高於政黨的利益和個人的利益。政府固然要協助企業經營發展,但正確之道應是解決其投資困難,讓他們能留在國內安心投資,讓全體國人共享成果,而不是一味鼓勵他們出走。
根據陳總統的施政理念,一旦廠商利益與全民利益出現衝突,政府便應當有所取捨,而且要以全民利益為最高原則。如今,我們看到的是,政府面對諸多重大政策,包括開放八吋晶圓廠登陸等,每每以廠商利益、個人利益為依歸,甚至被背離台灣利益的在野政黨牽著鼻子走,「全民政府」的精神蕩然無存。姑且不論別的政策,開放八吋晶圓廠登陸,對全民利益的傷害極為明顯,正當政府不顧民意反對一意孤行之際,我們真想冒昧請教陳總統,站在「全民政府」的立場,此項決策到底應當如何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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