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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 點 新 聞
公投委會成立 主委許志雄:合憲適法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行政院長游錫堃上週核定成立公民投票委員會後,昨日公佈十四位委員名單,擔任主委的政務委員許志雄表示這是「履行憲法義務」,合憲適法;行政院秘書長劉世芳並說,將動用政院第二預備金支應,若議題確定,三個月內便可投票。
劉世芳還說,公投是大勢所趨,盼立院能儘速通過法源,但因下會期開議後,將先進行大法官同意權行使、總質詢、審議下年度總預算,所以,政院評估若能在十一月十日前完成公投法,尚可如期依法推動各項議題。
對於行政院擬推動的公投議題,許志雄說,包括是否興建核四、加入世界衛生組織(WHO)、國會席次減半等,都是考慮的範圍,在相關部會提案至公民投票委員會審議,並經行政院會通過後,便可實施;他呼籲各級政府能體認這項義務並配合辦理,如有不配合,行政院也有相應的配套措施。
許志雄說,行政院除可依照行政程序法與公投實施要點等要求地方政府配合外,另可委由相關機關,例如中央派駐地方機關的人員,或是國營事業、教職員,以及大學生等協助;劉世芳補充說,若是核四公投,就可委由經濟部所屬的國營事業像是台電等幫忙,總之,在技術層面上,「絕對不成問題」。
至於法理問題,許志雄強調,下會期立法院將討論公投立法,如果能夠完成法制化,將是「上上之策」,行政院依據公投實施要點來辦理的公投,最好可以「備而不用」,但因立法過程仍存在諸多變數,所以,基於公投乃憲法賦予的基本人權,行政部門包括中央與地方,都有義務對此基本人權加以保障與推動。
許志雄並說明這十四位公民投票委員會委員的背景,認為這是基於功能性考量,尤其來自民間有八位,顯示政府重視民間聲音。另外,雖無國親等在野黨人士,但屬民進黨籍者也未過半,整個名單是以專業化與公正性為主要考量,其專業背景也多以法律為專長;另為反映公投議題多樣化,委員會亦可邀請相關專家列席諮詢。
根據公投實施要點規定,行政院所成立的公民投票委員會,將負責審議由行政院所屬一級機關提出的公投提案,內容為投票實施作業計畫,包括議題的爭議點、舉行公投的理由、採行各個選項的效益分析與影響評估、所需經費及投票相關作業事項等。
許志雄說,公投委員會最快下週便可召開首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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