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1年11月9日 星期六
 

定位不同 政策如何延續

〔記者楊珮欣╱特稿〕
 「閒置空間再利用」政策併入行政院六年國發計畫的「地方文化館」或五大「文化創意園區」,究竟是延續擴大辦理,還是腰斬,讓苦心經營者扼腕,外界看得霧煞煞,恐怕只有文建會推動的專業者最清楚。
 實際上,「地方文化館」為延續過去「鄉鎮展演設施」、「鄉鎮特色館、主題館」等計畫,核心價值在於發揮文化社教特質,為了開發「永續經營」的可能性,另外還延伸推廣地方產業功能;和「閒置空間再利用」定位主軸,多為藝術家創作空間(類似藝術村),或文史、社區工作者的工作室,性質與基調大不相同,更遑論為「文化創意產業」量身定做的文化空間與設施---「創意文化園區」,其功能確定,地點更是早已圈選決定,除了以「不蓋新館舍」為由出發,似乎看不出政策如何相容。
 文建會雖然辯護「地方文化館」當然容納藝文內涵,政策延續辦理,但主軸基調和過去「閒置空間再利用」已大不相同,最實在擴大的恐怕只有整體預算規模吧。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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