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1年5月11日星期六

追究政務官政治責任不能存有雙重標準

 「政治責任」四個字,是許多政治人物經常掛在嘴上的名詞,然而真正履行政治責任的人卻少之又少。近兩年來,大家原本期待新政府新人新政,可以樹立與以往不同的政治作風。不過,從政府高層的某些作法看來,那些該負政治責任的人往往置身事外,有些人卻淪為所謂政治責任的犧牲品。在這種情況下,大家反而對政府高層眼中政治責任標準,更加困惑不解。

 日前,台電因無預警對工業用 戶採取限電措施,造成台電董事長林文淵請辭獲准。隨後,除了台電總經理林清吉自請記過處分外,台電也公布了經營階層和管理階層的懲處名單。我們數天前便指出,林文淵辭職獲准,表示他願為限電措施負起政治責任,但是行政責任也應當一併追究。有些人認為,台電這次無預警限電措施,為時不到二十四小時,雖然給工業用戶帶來困擾,但尚未構成嚴重損失,上任僅六十九天的林文淵似乎過不至於去職。據聞,台電這次無預警停電事件,有政府高層介入施壓,才造成林文淵辭職獲准。這一類的看法,固然是見仁見智,但林文淵畢竟選擇了 負起政治責任一途。

 相形之下,大家更加感受到,政府處理缺水問題,追究責任歸屬似乎就沒有如此迅速、果斷。以目前所知的訊息來看,缺水所造成的民生與工業問題,顯然比台電臨時停電還要嚴重得多。而且,缺水問題出現至今將近四個月,每遇到立委追究責任歸屬,政府高層都是以打迷糊仗的態度回應,其中似有難言之隱。政務官的政治責任有此差別待遇,怎能不令人質疑,政府高層對所謂的政治責任持有雙重標準?

 前天,民進黨籍立委邱垂貞指出,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上任之初,保證水電不缺,至今水電決策都是林副院長在做,可是發生水電兩缺情況,林副院長應當負起責任,不應該叫下面的人辭職。另外,國民黨立院黨團昨天也指出,近兩年來,全民荷包縮水、失業人口激增、經濟成長嚴重衰退,已讓台灣由亞洲四小龍退化為小蟲,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應為此下台負責。朝野立委紛紛作此要求,已不能完全以黨同伐異視之,在此我們還想從民眾感受的觀點,來談談政治責任的問題。

 自陳水扁總統就職開始,林信義便 擔任經濟部長,負起國內經濟建設的重任,歷經唐飛、張俊雄兩任行政院長。今年二月一日內閣改組,林信義又高昇行政院副院長,且身兼經建會主委等數十個職務,立委形容「至今水電決策都是林副院長在做」,具體點出其當前財經決策上的份量。權力與責任是相對的,林副院長既然位高權重,對財經政策的良窳當然無法推諉責任。就以缺水問題而言,日前監委公布的調查報告指出,今年一月十八日北區水資源局就將缺水狀況呈報經濟部,建議及早採取因應措施,但是經濟部顯然延宕了處理時機。須知,林副院長是一月三十一日才離開經 濟部的,既未將缺水狀況列入移交項目,亦未立即召集有關單位研擬因應缺水危機之道,以致一再延宕,造成今天的後果,因此林副院長又何能自外於政治責任?

 目前缺水問題,事態愈來愈嚴重,除非寄望老天 爺,政府似已束手無策。猶記林副院長在經濟部長任內,改變進行中的能源政策、水資源政策,面對質疑還拍胸脯保證不缺水、不缺電。現在,缺水缺電的事實擺在眼前,林副院長當時決定政策,現在仍為財經總管,難道可以把政治責任撇得一乾二淨?政務官不為自己的決策負責,出事就叫下面的人辭職,怎能讓數十萬事務官與公務員心服口服呢?行政院長游錫堃在唐飛內閣時期擔任副院長時,不幸發生八掌溪事件,當時的游副院長基於督導失責,毅然決然請辭而去,獲得民眾廣泛的肯定,理應更能體會到政務官履行政治責任 的嚴肅意義,如果今天處理缺水缺電問題採取雙重標準,讓該負政治責任的人老神在在,又如何澄清所謂幕後黑手迫使林文淵辭職,以及政府高層唯恐缺水問題擴大只好斷尾求生等傳聞?

 釐清政治責任的歸屬,並非難事。誰是政策的主管 ?誰決定政策?誰參與決策的過程?都有案可查。至於政策決定之後的執行層面,自屬行政責任部分,此時政務官的責任在於切實督導。其中,行政責任的部分,有法律規章可循,大可依法行事。至於政治責任,則是政府取信於民的關鍵,一個政府必須樹立明確的政治責任標準,才能體現責任政治的精神,才能堪稱是一個民意優先的政府。令人遺憾的是,從過去到現在,政府高層對政治責任的認知,讓人不得不有雙重標準的疑慮。恕我們冒昧指出,如果陳總統與游院長不能深切檢討,回應民眾對「責任政治」的期待,民眾逐 漸對政府施政滋生信心危機,恐怕在所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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