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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賄選
立委林春德被求刑四年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親民黨原住民籍立委林春德於去年底立委選舉期間,涉嫌假與大陸少數民族交流之名,指示國會辦公室主任黃仁鵬等三人籌劃招待或補助選民、樁腳外出旅遊,以達到綁樁之目的,南投地檢署廿六日偵結,依違反選罷法罪嫌將四人提起公訴,林春德求處四年外,並併科新台幣二百萬元罰金;黃仁鵬等三人求處三年至三年六月有期徒刑。
起訴書指出,被告黃仁鵬(四十八歲)、張子仁(三十六歲)、高文斌(二十四歲)等三人均為被告林春德(五十四歲)之國會助理暨隨身機要人員。
起訴書說,林春德為尋求立委連任,涉嫌假擔任董事長之職的安居文教基金會,先與大陸廣西民族研究學院人員聯繫少數民族文化交流活動事宜後,再由其助理黃仁鵬等人安排南投、苗栗、新竹、屏東等縣市具投票權的民眾,於七、八月間分批前往大陸澳門、珠海等地遊玩,每人團費約兩萬元,團員或免費或僅自費一萬元,有變相賄選之嫌。
此外,檢方調查也發現,黃仁鵬等人以財團法人安居文教基金會向中央申請補助經費辦理該活動,已名不副實,檢附相關憑據呈報原住民族委員會等單位核銷時,也涉嫌造假或提供不實數據。
林春德偵訊否認指示助理辦理該活動,也強調絕無賄選,黃仁鵬等三人聲稱,這是單純出國旅遊,也否認與選舉有關,惟檢方不採信,昨偵結全案,依違反選罷法罪嫌將林春德等四人提起公訴,並對林求處四年有期徒刑併科二百萬元罰金,黃仁鵬、張子仁各三年六月、高文斌三年。
〔記者王志宏╱台北報導〕親民黨立委林春德及相關助理疑似因為賄選而遭起訴求處徒刑,林春德昨天對此表示,檢方以去年八月他招待民眾到大陸旅遊為由起訴,但他當時還沒決定繼續參選,而且他參與的是一消防業務推廣的基金會行程,檢方起訴理由令他不服。
林春德說,他去年八月隨安居文教基金會到廣西桂林參訪,同團出訪者都是教育人員,目的是到廣西瞭解少數民族教育,並協助一般民眾生活居住品質及消防安全業務推廣,檢方的認定不僅對他是污衊,對於該基金會也是一種否定,他相信司法最終會還他清白。
〔記者胡守得╱台北報導〕平地原住民組成的「玉成儲蓄互助社」其社長陳金龍、理事黃松輝,去年底立委選舉分別擔任前立委莊金生大台北地區競選總幹事、執行長時涉嫌賄選,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選舉罷免法行賄罪嫌,將陳、黃起訴。
另前立委莊金生本人,因涉花蓮縣光復鄉買票案,遭花蓮地檢署在本月十一日,將他和同案孫石發等十六名被告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起訴表示,被告陳金龍、黃松輝,為協助莊金生連任原住民立委,去年十一月十四日晚間,趁「玉成儲蓄互助社」在基隆市某川菜館舉辦廿五週年慶聚餐,具有平地原住民立委投票權的互助社幹部參與機會,共同在餐會接近尾聲時,突向在場的吳東林、高進財、周馬太、曾志雄(四人另案偵辦中)等人表示請支持莊金生的話語,並當交付裝有賄款二千元的信封,由吳等四人收受。
選舉前夕的十一月卅日晚間,被告二人為鞏固支持者選票,電邀選民林貞夫、陳寶蓮、玖旭王、林美珠等四人,到南港區收受賄款二千元及米酒等財物。
林貞夫等四人涉及投票受賄罪嫌,檢方以四人坦承犯行,所犯輕微,將四人不起訴處分。
全案偵結,檢方以被告陳金龍、黃松輝二人涉案明確,依違反選罷法行賄罪嫌將二人起訴,並以被告二人素行良好,只因為他人助選觸法,犯後坦承犯行,請法官對二人輕量刑,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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