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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lin九百萬 贖回「賣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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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依林終於恢復自由身。(記者魏嘉志攝) |
〔記者段蓁蓁╱台北報導〕蔡依林以九百萬高價贖回自由身!
蔡依林與經紀公司「大聲」歷時九餘月的合約官司昨日終於落幕。仲裁庭判決蔡依林終止合約有效,但需賠償大聲九百萬元。大聲將撤回對蔡依林毀謗等刑事告訴,但對於蔡依林涉嫌觸犯錄音著作權的刑事官司,仍堅持告訴。
蔡依林與「大聲」的合約仲裁官司,從九十年八月十五日蔡依林召開「片面終止合約」記者會至今,已歷經九餘月。
前(三日)晚仲裁庭以電話告知雙方以下四項判決結果,一、確認蔡依林與大聲合約終止,二、蔡依林需付大聲九百萬元,三、雙方其他請求駁回,四、仲裁費用雙方各負擔一半。仲裁庭以電話告知後,白紙黑字的主文會在一、兩日內寄予當事人。
但為何蔡依林能確定終止合約?為何需賠償九百萬?賠償數字又從何確立?種種問題都需等仲裁庭一個月後的理由書出爐,才能獲得解答。
針對仲裁結果,雙方的答案都是「雖不滿意,但仍可接受」。由於仲裁庭的判決等同最高法院判決,即使不滿意,雙方也只能接受。
蔡依林父親蔡柱陳表示,仲裁判定蔡依林有權終止合約,亦即確認大聲公司有背信、侵占短付金額之事實,另一方面卻又認為應當給付九百萬元,確實有些奇怪。
但未看到理由書前不能任意猜測,但蔡父覺得可能跟當初阻止蔡依林為環球宣傳,影響唱片銷售量有關,應是扣除大聲短付金額後才剩下的九百萬。畢竟恢復女兒自由之身才是最重要的事!
蔡依林恢復自由後感覺輕鬆,也感謝父親為她做的一切,也感謝大聲的栽培之恩。
大聲則強調判決證明了他們的清白,如果蔡依林是贏家,為何需賠償違約金一千萬元的九成,也就是九百萬元?終止合約,是考慮雙方破鏡難圓,勉強合作也是痛苦,經紀人左克蕙再強調,此判決對業界是個重要案例,希望歌手尊重合約精神,而違約代價就是賠償高額違約金!
此外,大聲也同樣給予蔡依林祝福,將撤回毀謗與背信等刑事告訴。但蔡依林去年聖誕節使用大聲音樂帶,涉嫌觸犯錄音著作權刑事官司,大聲仍以尊重智慧財產權的理由堅持不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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