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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應合作推動選舉改革
基層選舉昨日舉行投開票,國民黨在去年立委選舉的慘敗後,首度開出紅盤,在鄉鎮市長席次上超越現任,當選比率超過七成,而民進黨雖然挾著立委選舉勝利之威,卻只在原地踏步,鄉鎮市長席次並未增加,而縣市議員席次雖略有增加,仍不足以撼動國民黨在基層議會擁有的絕對優勢。而台聯黨、親民黨、新黨在地方選舉更只是聊備一格,不僅無法與國、民兩黨抗衡,更遠遜於無黨籍人士的席次。
此次基層選舉,共有二千零五十八位候選人角逐八百九十七席縣市議員,八百八十一位候選人競選三百一十九席鄉鎮市長,可謂參選爆炸,戰況激烈。再加上台聯黨與親民黨首度投入地方選舉,有意開疆闢土,以及民進黨在去年立委選舉大有斬獲,此次頗有乘勝追擊的意味,國民黨則在立委選舉慘敗,縣市長選舉卻扳回一城之下,務必固守基層,不能再遭敗績,因此使得基層選舉充滿政黨角力的色彩。不過,基層選舉雖然參選白熱化,但選民的參與程度顯然不足,投票率低落,與日前台灣街頭巷尾人人排隊簽注樂透彩的狂熱,簡直不可同日而語,投票不如簽注,顯得相當諷刺。然而與民主國家基層選舉幾乎乏人問津的情況相比,台灣基層選舉動員與投入之激烈,仍然令人咋舌。
選舉普及到地方基層,本是民主政治的落實,然則揆諸實際的現象,賄選與暴力充斥,以及選舉時人脈、地緣因素重於理念與政見,則又使地方選舉成了派系與黑金猖獗的溫床,不免令人憂心。事實上,地方選舉所呈現的諸多現象,確有頗多值得深思檢討之處。首先,地方層次的選舉,尤其是鄉鎮市級,所涉及的議題皆為地方事務,與政治意識形態、黨派立場本無關連,若成為黨派爭逐的戰場,容易使台灣社會陷入過度政治動員的自我耗竭;像現在國內主要政黨莫不擺下重兵決戰基層,並且將地方選舉視為未來大選舉的佈樁,這絕不是一種正常的民主運作方式。
其次,地方級選舉,由於選區小,人脈與地緣關係較近,賄選與暴力更難防止。去年的縣市長與立委選舉,法務部嚴厲查辦賄選與暴力,候選人風聲鶴唳,草木皆兵,查緝績效卓著,被英國金融時報譽為台灣歷年來最乾淨的一次選舉。而此次基層選舉,法務部長再度宣示強力杜絕賄選與暴力,然而,暴力與賄選卻屢見不鮮,根據最高檢察署統計,截至投票前夕,全國各地檢署受理偵辦的賄選、暴力介入選舉等案件,共三千五百零七件,被告三千八百六十一人,其中賄選案三千四百多件,被告三千七百多人,已起訴四十件、一百一十五人,顯示基層選舉賄選與暴力依然嚴重。
再者,台灣地方自治實施多年,對於啟發民眾的民主意識固然居功厥偉,卻也成了派系分贓、黑道漂白的最佳管道。派系與黑道透過組織力量操控選舉,不論是掌控行政機關或議會,地方資源就成了既得利益階層坐地分贓的標的。如此一來,非僅地方建設無以推動,財政日趨惡化,而且成了黑道進軍中央的晉身階,對社會危害至鉅。其實,台灣的選舉是否必須到達鄉鎮市級層次,備受爭議,因為在理論上,基層實施選舉並非民主政治的必要條件,而在實際運作更出現諸多弊端時,停止鄉鎮市長與鄉鎮市民代表選舉,改為官派的變革,遂成了多數民意所認同,乃在民國八十五年國家發展會議時,朝野達成共識。
遺憾的是,停止鄉鎮市級選舉的朝野共識,國民黨在淪為在野黨之後,為了鞏固地方政權,保住選舉樁腳,便顯得意興闌珊,無意推動,因此攸關鄉鎮市長改為派任、廢除鄉鎮市民代表會、將鄉鎮市由自治法人改為派出機關的「地方制度法」,雖然已於前年底函送立法院審議,卻在審查過程中遭到在野黨的強烈反彈,終致無法完成立法程序。不過,令人欣慰的,內政部官員已承諾,雖然地方制度法未能在四屆立院通過,但廢止鄉鎮市長自治選舉,鄉鎮市長改為官派仍是新政府既定政策,並已納入政府改造工程,內政部仍將推動修法,希望自第十五屆時改為官派,讓此次基層選舉成為末代選舉。改革固然艱辛,但事實證明地方選舉的勝負已漸與中央政權的爭奪脫鉤,否則以國民黨至今仍在地方佔有絕對優勢之下,豈會丟掉政權,淪為在野黨?故而,我們期盼國民黨超脫黨派利益的觀點,以一種新思維來看待地方選制的改革,如此反而可以得到民心,東山再起。
台灣選制的改革有兩個重要關鍵,一在選制的改革,一在選舉次數的縮減。台灣選舉頻繁,以最近而言,去年底才選完立委與縣市長,社會尚未自選舉激情中平靜過來,年初又來個基層選舉的重頭戲,而今年底直轄市長選舉又將開鑼,緊接著又有下屆總統選舉,可說幾乎年年都有選舉;全民處於拚選舉的狂熱情緒中,如何尚有餘力拚經濟?最近,總統府的政府改造委員會在開過二次會議後,已決議要將未來的中央與地方選舉簡併為每四年兩次。而未來選舉次數的縮減合併,牽涉到各類公職任期不一的錯綜情況,尚待修法。然則,政府既有改革決心,就應將選制的改革、停止鄉鎮市級選舉、減少選舉次數、合併選舉時程,列入未來施政重心,以求畢其功於一役,並且持續推動掃黑查緝賄選暴力,徹底改造我國的民主體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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