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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完成修憲 削減選舉次數
〔記者李季光╱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主持的「政府改造委員會第二次委員會議」,昨天初步決定減少未來選舉次數,將於九十七年以前完成修憲,調整立委任期,原任立委任期延長三個月後,立委選舉於九十七年和總統、副總統選舉同時舉行;縣市長任期則延長一年,於兩年後的九十九年,將舉行地方選舉,包括北高市長、北高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村里長選舉,同時舉行。
在此之前,九十五年則將鄉鎮市長改為官派,鄉鎮市民代表選舉取消,縣市議員任期延長九個月,村里長任期延長四或五個月後,於九十五年七月一日至八月一日,同時進行包括北高市長、北高市議員、縣市議員、村里長的地方選舉。(縣市長則已於九十四年十二月進行改選...(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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