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0年9月11日 星期二

全國違建校舍 拆建費估逾30億

〔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國內校舍合法性出現重大缺失,基於民眾檢舉官方建物多有違建,內政部要求各縣市進行校舍普查,發現各縣市均有許多校舍未取得合法建照,台中縣估計就有四千間,苗栗縣與南投縣也均有一、二千間,估計光是台中縣補請建照就需十數億經費。

  早年學校興建校舍,校地取得及校舍興建多未依照合法程序,有的學校借地興建,有的係委託鄉鎮自行建設,許多校舍因教學需求就地搭建,而後則因人事更迭、資料流失而未補申請建照,內政部自今年初要求營建單位對於各縣市校舍進行普查,卻發現國內校舍普遍存有建築程序不合法問題。

  台中縣教育局調查就發現縣內有高達四千間校舍未取得建築執照,根本是違章建築,據了解,全國其他縣市也都有類似問題,苗栗縣、南投縣也均有一、兩千間校舍有違建問題,比率高達縣內校舍三分之一至一半不等,甚至發現有整個學校就建在公園預定地上的違規案例;以全國國中小校舍總計九萬四千多間而計,如有三分之一校舍因違建而遭檢舉被迫拆除,就可能造成數十萬國中小學生沒有地方上課。

  台中縣教育局於近日向教育部「呼救」,希望教育部能通令暫緩拆除,並應盡速協助縣市推動校舍合法化;台中縣教育局長陳善報表示,光是台中縣,由於許多校舍興建年代久遠,建照補申請或是必須找到原建築師簽證,或是必須另外覓地重建,估計光是補照經費就可能高達十數億,若無法補照而必須拆除重建,則經費估計更可能高達三十多億。

  陳善報指出,由於校舍違建是全國性問題,各縣市都有相同問題,因此希望中央政府能儘速定出統一的解決方案,除希望能先以行政命令通令暫緩違建校舍拆除,給予合理解決期限,另一方面,則希望政府能協助簡化補照手續程序,並逐年編列經費補助地方辦理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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