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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妓 傳有員警私設「裁決所」勒贖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北部爆發員警擄妓勒贖的重大風紀案,但據了解,中部地區早在先前就傳出有員警疑以類似手法向業者勒贖,遭警方以內部處分調職,另也傳出有黑道兄弟佯稱警察臨檢,將整個應召站大陸妹以廂型車載至北部或南部賣淫情事。
據指出,早在二年前,中部地區就傳出有員警以取締色情為由,在賓館、飯店查獲賣淫大陸妹後,透過管道向應召業者索賄。一般索賄的價碼不一,基本上贖回一位大陸妹的行情約在四至六萬元之間,若是一次查獲多位,有時也可以採包裹付費方式處理。
由於涉及這類風紀案件者以派出所專案員警佔多數,加上不按一般辦案流程將大陸妹帶回分局依社維法裁處,直接在外索賄處理,因此業界也戲稱這樣的作法是「流動裁決所」。
此類情況傳聞不斷,不過欠缺具體事證,但為求自清及防止擴大,警界高層在獲悉訊息後,往往採取將可疑員警調動的方式處理。
另也有一些不肖歹徒,假借員警名義取締大陸妹,再向業者索賄從中牟取暴利。
最近也傳出有歹徒鎖定應召站為下手目標,在摸清應召站的底後,再佯裝通風報信,打電話給應召站通知有警察將前往臨檢取締,待應召站員工及旗下小姐一哄而散之際,歹徒再開著廂型車前往並佯稱是自己人接應,將小姐全數趕到車內後,載往北部或南部,據為自己旗下小姐營業。
雖然遭歹徒擄至外地營業,但由於小姐可以不用再以接客來償還由業者先支付的手續費,因此並不排斥,而歹徒則可免了申辦動輒一、二十萬的手續費去引進大陸妹,純做無本生意,以致雙方相處甚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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