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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茂雄 究竟國家利益與新聞自由孰先孰後?關注這個問題無論是學界、媒體工作者或社會人士,都各有所本,莫衷一是。承平時期大眾傳播媒體扮演社會防腐劑角色,發揮「守望環境」功能,享有百分之百新聞自由,應無疑義。 不過,當國家面臨緊急危機或遭遇外力威脅時,媒體是不是可以為所欲為,不去顧慮國家的安全問題?這答案無庸置疑,新聞自由應有所自律,肩負社會責任,以國家利益為優先。 最近美國有關當局將「美國之音」台長和主管「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台」與「自由歐洲電台」的國際廣播局局長撤職一事,即頗值國人借鏡。 「美國之音」因獨家報導採訪阿富汗塔利班政權領導人奧瑪爾的錄音,而引起國務院不滿,隨即撤換台長惠特沃恩和國際廣播局局長。美國之音要播出訪談錄音之前,國務院曾予以警告,美國之音仍然以新聞自由為由,政府不應干預媒體獨立、自主的權利,依舊播送四分鐘的訪問摘要。 華府行政部門之所以要把這兩位主管革職,莫非認為:美國之音無視國家利益,不但提供一個舞台讓一位美國人民公認是迫害人權、惡名昭彰,又是明目張膽支持恐怖組織的頭頭放言高論,形同提供寶貴時段指責美國政府,擴大其國際宣傳效果。 相形之下英國BBC電台就顯得嚴謹多了,未被奧瑪爾利用。 美國之音和國際廣播局兩位主管下台消息,如果是在「九一一事件」之前,勢必釀成大風波,輿論譁然,新聞同業也必聲援,群起指責政府的不當。可是,事後證明,美國新聞界和平民百姓相當理性,並沒有站在維護新聞自由的立場,譴責政府的失策。 美國之音台長鞠躬下台事件,不由得令作者聯想到二件頗值國人省思的迫切課題。 其一、作者旅居德國十一年期間,親眼目睹東西德對抗時期,西德大眾傳播媒體如何處理有關東德的新聞報導。 從未見過西德媒體為了爭取獨家報導,專訪東德共黨頭目,或任由其在電子媒體「做秀」,為東德歌頌;即使一九七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東西德簽訂雙邊關係正常化的基礎條約之後,西德的媒體依然不輕易在寶貴時段或版面,直接讓東德領導階層「發聲」或「一字不漏」、「有聞必錄」;西德電子媒體基本上是採取間接式,由主持節目的記者轉述,並另加評論,平衡報導。記者所問的問題,都是極為尖銳的議題,絕不討好,鮮少提出那些早就預知其答案的問題。 其二、反觀國內媒體採訪或報導中共高層的新聞,則實在令人有「為匪宣傳」之感。 最普遍的現象,要不是直接轉播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有關其領導階層對台很不理性的叫囂,就是直接轉述香港媒體,或統派政客所見聞的片面訊息,不但免費提供時段或篇幅讓敵人口不遮攔進行文攻武嚇,同時,媒體也完全喪失敵我意識的警覺性,未利用機會強化國人心防,加以平衡處理,駁斥中國的霸權作為,違反國際的主流價值。 難怪阿扁總統有感而發,某些新聞報導弄不清到底是出自「台灣」或「中國」記者的手筆。 大眾傳播媒體是社會公器,既不是某黨某派的宣傳工具,更不是口口聲聲要打壓台灣的公敵之喉舌或傳聲筒。為此,作者必須鄭重喚醒國人,對敵人一廂情願的幻想,就是自行解除精神武裝,自我投降。(作者洪茂雄╱政大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員,北社社員)
☉王燦興 李登輝青年時是共產黨員。當年熱情青年目睹法西斯蔣幫腐敗,關心社會的,當共產黨員沒什麼不對,年輕時不同情左派的就太世故、太沒人性。 壯年時是國民黨員。壯年時如果還是相信共產黨可以解決問題就太無知,李登輝綻放光芒提升了台灣意識,打破外來政權獨裁統治。 老年時是台聯的精神領袖。 由於當權時未能徹底重建體制,結構面沒有改變,低估惡質中國化的腐蝕性,所以出來凝聚台灣派的力量,希望能仿效日本五五體制,從結構面奠定穩固基礎。 台聯+民進黨+李系國民黨超過穩定多數,一六○席就是很好的目標,台灣從此長治久安。 李登輝最大的失策是,他沒有料到檯面上的政治人物,被國民黨化教育下長大的這一代,質地是這樣差,對中國的抗壓性那麼差,連戰的邦聯、宋楚瑜的一個中國、阿扁的統合論。 李登輝另一個失策是,戒急用忍在王志剛經濟部長任內陽奉陰違,相關配套措施沒做,管法人不管自然人,管匯出不管滯外第三地資金,不管背書保證跟交易性融資,管守法不處罰偷跑,以商促統。 李登輝是在為台灣保有主體性,為自己的人生意義留下見證,也很慶幸地,年輕人可以看到另一種典範,這是中國式教科書看不到的。 李登輝知道台灣的經濟困境源自於對中國的過度投資,亡羊補牢時猶未晚,再不挺身而出,軟弱投機政客勢難對抗中國結合不肖商人媒體的統戰。 夏蟲不可以言冬,罵李登輝的自己去爽好了,他們從來不知道人可以這樣當的。即使李登輝還是有很多缺點,但他正在補救,算是贖罪也好。 講率直點,是李登輝敲碎了扁宋合流的春秋大夢,是李登輝打破了國民黨維持第一大黨的願望,三個主要政黨都恨得癢癢的,人家本來都盤算好了政治舞台的角色跟利益,各取所需,統派媒體更是罵在心裡口難開,看到李登輝出招,知大勢已去,才有最近的扶馬英九冷落宋楚瑜,只有指望二○○四年總統大選了。 投台聯勝過投民進黨,左斷扁宋合流宋楚瑜復辟,右拉民進黨反行向統派接近靠攏。(作者王燦興╱退休科技業主管) ☉洪秀觀 國民黨為了防堵李登輝效應的擴大,散播「八十歲老人家被人利用了」、「把八十歲的老人推上火線」,這只證明了國民黨敗選至今,還是一樣老大的心態,別人玩不起政治,政治還得要看年紀,太老的、太年輕的,都不行。 我覺得事情並沒有那麼複雜,簡單一句話,李登輝被三個人利用了,他們是宋楚瑜、馬英九、連戰。 當李登輝抓著宋楚瑜、馬英九的手說他們是吃台灣米、喝台灣水「大漢」的新台灣人時,這兩個人為何不說李登輝推動本土化是在挑起省籍情結。 很明顯的,這兩人是利用李登輝的本土價值吸收選票,而後在二千年總統大選之後,撩撥激進族群包圍李登輝官邸,迫使李登輝下台,反咬李登輝一口。 「李登輝台灣本土化路線」遭沒有了李登輝的國民黨圍剿,李登輝說沒有所謂的「李登輝路線」,我想李先生的原意是指出國家並非個人擁有的,但每一個生長在台灣的人都應該對我們的土地有認同感,就像李登輝這位八十歲的老先生一樣,「本土化」只是生長在同一塊土地上的人民內心共同的感情符號,本來是不需要表明,但有一群人他們的「本土」大概與我們的「本土」不一樣,當年國會全面改選,那時的立法院長淚流滿面地說:「我們如果下台,教那大陸十二億同胞怎麼辦?」 這群人為了不讓台灣意識落地生根,常提出「不要本土化要國際化」,如果沒有台灣國家意識,如何去談國際化,所以這樣的主張不要老是對台灣人講,去大陸對江澤民說吧,請他要國際化眼光放遠,不要死抱著民族主義,盯著台灣不放。
(作者洪秀觀╱醫師、台中縣水噹噹婦協理事長) ☉簡俊彥 報載水利單位擬投資八百六十億元,以分洪截流原則增闢三條隧道,將上游洪水導入東北角海岸,降低基隆河水位,下游則加高堤防以為配合云云,筆者實不敢苟同。 政府施政不應做沒把握的事。水利單位上述構想至少有下列沒把握之處: 一、基隆河水患的癥結,在於過度開發使洪水量增加、河道淤積迅速,而行水區被佔用、貨櫃阻擋流水,以及下游裁彎取直使滯洪功能大減,潮位影響加劇,終使洪水走投無路,逼得向兩岸淹溢是勢所必然。 對這些基本原因未見檢討釐清公諸社會,優先採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及抑制對策,僅著眼於遷就現狀急著去作分洪截流工程,將來如水文環境繼續惡化,分洪道不足,是否需繼續增建而沒完沒了。 二、基隆河流域多雨,沿岸土質鬆軟,常發生土石流及崩塌,佈置於河道或山坡上的截流工程希望將洪水轉向,效果難把握;一旦崩潰,下游民眾冒極大危險。 三、基隆河水患在時間上是暫時現象,分洪道的土砂對東北角海岸的傷害,卻可能是永久的。把基隆河水患移由東北角海岸民眾承擔,如何說服是沒把握的。 四、當初台北市的基隆河裁彎取直計畫,於行政院經建會審議時,在已有水工模型試驗、數學模式分析,以及曾諮詢國內外學者專家的情況下,仍然正反雙方的意見都有,最後作成同意興建的決策,以今日事實證明並非十分正確。此次水利單位倉卒所提計畫構想,經建會是否照單全收是沒把握的。 關於基隆河的整治,仍需按部就班,急不得。 筆者的建議如下: 一、由行政院成立跨部會的專案小組,以一年至一年半的時間整合各方意見,研擬整體計畫。核定後分期分年實施。 二、水利單位無法單獨解決基隆河水患已很明顯。基隆河沿岸居民必須適應與水共存,適當調整土地使用形態。整體計畫應包括防災、減災及避災等措施,部分項目需有強制性。特別注重非工程方法的管制管理措施。 三、應急措施包括河道長年疏浚、土地違規或不當使用的強力取締、中山橋段河道瓶頸的拓寬、部分橋樑改建以及適度的防洪工程等,可擇要優先辦理。(作者簡俊彥╱中華民國水利技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
☉黃國倫 為因應納莉颱風所造成之水患,繼政府原核定之員山子分洪計畫,最近相關單位提出興壩、築堤、截流、分洪等計畫,其總經費高達千億元以上,顯現出政府勇於解決水患之決心,但對於全國僅有八十億元之年度防洪預算如何解決基隆河之水患,各級政府是否有能力在目前預算不足之窘況下提撥更多的防洪預算呢?或者百姓可以再忍十年嗎?另外,這些工程所帶來的地質問題、環保問題、生態問題等之影響目前亦無法完全的掌握,未來有可能要子孫付出更高的代價來補償。 難道沒有其他的解決辦法了嗎?以下提出三個方向以供參考。 有些防洪的觀念在國外行之多年,國內亦常有專家與學者提及,但因立法無法配合一直不見成效,利用公園、學校操場、地下停車場等場所做為調洪池,將人行道、地面停車場等鋪設以透水性強的材質取代水泥以增加地下水的入滲率,且假設每棟大樓利用頂樓屋頂或水池能滯留十公分(相當於100 mm雨量)建築面積之水深,都可有效的減少洪水尖峰量,而對於政府之負擔也將大為減輕,政府僅要促成立法之通過及編列十億元之水利警察費用認真執法便可。 再則可以立法給予補償新設洪氾區或恢復原洪氾區,將其一、二樓限制使用類別,以為蓄洪調洪之場所,甚或可仿他國建設具觀光價值之水都風光。 另本人於「由納莉颱風看防洪建設」(自由廣場,九月三十日)一文中對於潮水逆流而上之現象已有說明,基隆河在中山橋下流其底床均低於海平面五公尺,在五堵附近則約為海平面上二點五公尺與暴潮位相當,因此其在與淡水河之匯流口處,潮水入流也大。 所以如能在河口附近修築防潮閘是否可減輕上游之水患呢?或者將防潮閘設計由下往上升,於閘門上設感應裝置,潮水升高逆流入河道時則抬高閘門,閘門頂之流速高於某值時則降低閘門,如此便可有效排除或儲蓄洪水並防止海潮流入河道。 而此防潮閘門僅在洪水時操作,因此對於生態之影響將甚微,而河口處之河水並不含砂石僅為粉土,其對閘門運轉操作之影響甚小。此構想為初步之階段尚未成熟,但供大家腦力激盪或權責單位可選擇一感潮之小支流先進行試驗以觀其成效。 上述三方法中,第一個方法尚待加強立法及市民配合與執法決心,其成效是可預期的;第二個方法對於目前之開發現狀可能將付出較大之社會成本,其實施之可能性甚低;第三個方法則有待科學認證,若為可行其可能為最經濟之方法。(作者黃國倫╱中興工程顧問社土木水利研究中心研究員)
☉陳鼎鍾 我們看到羅福助又發飆了!這番是他「代子出征」,堅持其子羅明才仍有資格第三度連任召委。 羅福助在財委會內一人獨飆近一小時,口出「貓不在,老鼠就作怪」,「立委若要吐我槽,我也會回報,因為我深知誰有買票,誰有貪污或包工程」。 甚至連其在立院痛毆李慶安一案而遭停權,也是因為他自己同意被送紀律委員會,「因為怕給院長太多壓力,否則立院哪有本事叫我停權」!當其發飆之際,朝野各黨之立委紛紛走避,頓時成了「立萎」。 不少「立萎」甚至私下還承認「怕得很」! 民主法治國家,人民有免於恐懼之自由,若連立委大人看到羅福助發脾氣都「怕得很」,那普羅大眾豈不早就嚇得屁滾尿流,呼爹喊娘,逃之夭夭矣!平日只見一些立委大人在媒體前指東罵西,大義凜然,儼然是公理正義之代言人。 老百姓想知道的是,當羅委員在發飆時,你們在哪裡?
是怕他揍你們?還是怕他揭露汝等貪污舞弊之情事?所以你們無人敢挺身與之相抗! 惡貓•鼠輩•狗籠 ☉翁博顯 「羅大哥」這隻惡貓,在立院咆哮發飆,平日那些潑辣赤查某與囂張無賴漢,哆嗦的哆嗦,噤聲的噤聲,未敢輕攖其鋒,這就如俗話所說「惡人自有惡人治」。 ☉秋荷 想改善立法院這個亂源,立法委員席次不必減半了,只需把立院老鼠頭換成「貓王」,鼠輩們就再也不敢作怪了,因為「貓王」手上握有眾家鼠輩為非作歹之證據。 ☉蘇泳 對立院財政委員會召委推舉爭議,羅福助說:「不要貓不在,老鼠就作怪!」還放話要抖出立委的不當行為,也不排除於朝野協商時,讓大家困死在院長室內。朝野協商制度,是否適當,一直有爭議。羅大哥的快語,讓外界終於發覺其中的奧秘。 原來,鎮日擔心的「密室政治」,是我們多疑,台灣現在實行的,其實是「囚室政治」。那不是利益交換,而是性命交關。有立委被關狗籠,只是他身分地位還不夠格到院長室去。 關上門,大家比的原來是拳力,是我們太過天真,以為他們是在比權力。羅大哥,真的得感謝您,讓我們瞭解門後的詭異。至於抖出立委不當行徑,更得麻煩您多費點勁。趁選舉之前,讓民眾好睜大眼睛,看看是哪些阿貓阿狗在欺騙人民。
優生保健法修法的思考 ☉黃淑英 衛生署終於要修優生保健法了!三年以來,婦女團體不斷地要求將法中歧視女性的部份除去,都沒有得到一個正面的回應,此次,衛生署的修法,不論是主動抑或來自外界的壓力,我們很歡迎這樣的行動。 優生保健法是一九八五年人口政策下的產物。當時,在政府推動兩期的家庭計劃後,人口成長仍居高不下,遂制訂此法,將人工流產合法化,以幫助降低人口的成長。 觀其條文內容,它有歧視的意涵,父權的心態,既不是母子保健,也缺乏人權的考量。如果我們還循著舊有的精神及架構來修法,很難有一個符合人民、時代需求的法。因此,目前修法的方向應有下列的思考: 一、懷孕的母親及小孩是生育的主體,國家應立法保護。 二、摒棄有歧視意涵之 「優生」的人口政策思考。有歧視意涵的優生概念是一百多年前英國生物暨人類學家蓋爾頓提出的。一九一○至一九三○年間,美國的「優生運動」造成社會上很大的負面影響,「優生」也成為種族主義者、法西斯主義者的藉口。希特勒公開地宣稱亞歷安族擁有最好的基因,更將數十萬的猶太人及吉普賽人集中處死。這種滅種、族的行徑,引起全世界的反對及譴責。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世界各國基於人權、人道已摒棄國家以「優生」為目的的政策。 日本於一九九六年將原有的「優生法」改成「母體保護法」。 目前,只有亞洲國家,如新加坡、中國及台灣有優生的人口政策。 根據現行的「優生保健法」,「為實施優生保健,提高人口素質」,政府准許避免或中止有身心障礙、特殊疾病、遺傳性疾病者等的出生。 意涵著這類國民的素質較低。其實,國民素質的高低,主要決定於教育、文化、環境,不是遺傳基因或身體狀況。一個智商高、好手好腳的人,成天作奸犯科,這樣的國民素質能稱好嗎?有遺傳疾病的人,雖僅能活至四十歲,每天努力工作,服務大眾,他的素質不高嗎?國家立法不能有這樣錯誤的觀念,更不應該有歧視自己的國民(身心有問題者)暗示。 三、生育、絕育或避孕是個人或家庭的規劃。生育醫療科技的進步,讓我們生育計畫有更多的選擇。國家的角色在於協助生育計劃的決定及實現。 因此,國家應實施性╱生育健康教育;宣導疾病(如遺傳性、傳染性及精神性等疾病)、職場或生活環境放射線、化學危險物等對生育影響;提供相關的社會福利、支援網絡的資訊;給予必要的相關諮詢、醫療服務及對弱勢者的經濟協助,讓個人或家庭都能做一個保障親、子身心健康、維持生活品質的生育計畫。 四、人工流產是個人或家庭生育規劃的一種選擇。在現實社會裡,女性為懷胎者,為撫育者,因此,不論是保護母親、胎兒的生命、身心健康或是保障個人、孩子未來、家庭的生活品質或考量社會的資源,站在第一線的女性應比男性更理解。所以,要不要選擇人工流產,女性應為最後的決定者。現行法律中規定已婚婦女行人工流產需丈夫同意,實為一父權式的思考。 五、國家的人口政策不能侵犯、危害或限制個人的身體、健康及自由。國家公權力的行使是以服務人民為依歸。如非有緊急、必要的公共衛生考量,政府不得強制胎兒、父、母或個人做遺傳性、傳染性等疾病之篩檢。
(作者黃淑英╱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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