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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賄選與暴力 洗清台灣民主污點
選舉活動進行迄今,政府一再強力宣示的打擊黑金工作,已獲得豐碩的成果。根據法務部二十三日公布的第五屆立法委員暨九十年縣市長選舉查察案件執行情形資料顯示,檢調機關受理選舉查察案件已達二千零八十九件,共二千零四十七人。立委部分是一千五百三十八件,共一千六百八十二人;縣市長部分則有五百四十八件,共三百六十五人。其中,因涉及賄選被檢察機關起訴有十五件、共四十六人。尤其受到矚目的是,民進黨提名的高雄縣立委候選人徐志明因涉嫌賄選,遭到檢察官提起公訴,是本屆選舉全國第一位被起訴的候選人,更創下我國選舉史上候選人選前即因賄選而被起訴的首例。而選舉暴力案件則合計共有十二件、十二人。這些數字清楚凸顯了政府掃除賄選與暴力的強烈決心與魄力。
我國自有選舉以來,即難脫暴力與賄選的陰影。台灣推動民主選舉之初,民眾不知民主為何物,基於鼓勵選民前往投票的人情考量,候選人不免發給「走路工」,做為激發高投票率的誘因。選民也視拿到候選人餽贈的禮物為常態。這是民主轉化過程中的不適應症。唯此一陋習隨著台灣經濟起飛,卻日趨變質,演變成為買票的不法行為。在賄選最嚴重的時期,一張選票喊價千元以上,是稀鬆平常的事,選風之敗壞,令有識之士慨嘆不已。而法令的缺漏與政府決心不足,顯然都無法扭轉選風惡質化的趨勢。另外,在台灣選舉法規與政治文化上,也無法阻止黑道參政,於是選舉便成了黑道勢力漂白的重要管道。台灣的民意機構,尤其地方議會黑道漂白的現象極為嚴重。賄選與暴力乃成為操控、影響台灣選舉的負面因素,是台灣民主的污點與恥辱。
過去,政府在選舉時,並非沒有查察賄選與打擊暴力之心,但不容諱言的,政府的努力與魄力確實不夠。尤其,在威權轉化為民主的過程中,執政黨與既得利益團體存在難以釐清的利益糾葛,使得政府在查辦賄選與暴力時,不免投鼠忌器,難以展現大動作。而此次選舉,在體制上,政府成立查緝黑金行動中心,並以千萬的高額獎金鼓勵民眾檢舉賄選,更在社會上全面發起拒絕賄選的活動,而且頒布的賄選標準相當嚴格,贈品價值超過二十九元,即認定為賄選。而以往盛行的候選人招待出遊、舉辦自強活動、摸彩、餐宴等,均面臨檢察官的全面盤查,造成候選人風聲鶴唳,確實達到遏阻賄選的目的。
政府的查賄行動,當然不免會有疏漏,但就整體的績效而言,國人卻不能不肯定,政府確實繳出了一張漂亮的成績單。因此,吾人對於部分候選人或政黨竟然污衊查賄工作,將之貼上「選擇性辦案」、「政治迫害」的標籤,實在不能苟同。尤其,在檢察官將民進黨籍的立委候選人起訴後,在野黨竟然還會說出,「新綠色恐怖正在形成」,並指控檢察單位此舉是民進黨政府先以自己人開刀,創下一個先例,以免外界質疑,之後再大規模鎖定在野黨候選人。這種說詞既荒唐又無知,試想司法獨立後的檢察系統人員,怎會聽命於民進黨,自甘淪落為鞏固民進黨政權的工具?如此的思維方式與指控,無疑是對台灣司法的最大侮辱。
在查辦賄選的同時,防止暴力介入選舉,亦為政府辦好選舉的當務之急。從迄今僅有十二件的選舉暴力案件來看,今年選舉暴力的情況,比起往年確實有很大的進步與改善。過去的選舉,開黑槍、擄人、毆打、恐嚇等暴力事件時有所聞,現在縱然無法避免暴力的發生,卻僅是寥寥可數的個案,並非全面性的現象。黑道介入選舉的減少,固然可喜,但是吾人尤須慎防群眾暴力的產生。選舉的群眾暴力,一般而言,是來自於偶發事件,並非候選人或政黨有意策畫。但是,台灣的意識形態與統獨立場對立相當嚴重,而且不可諱言的,部分國人仍跳脫不出族群意識的框框,在如此敏感的政治場域中,不同立場的群眾即已潛藏引發衝突的巨大能量,一旦面對面接觸,後果不堪想像。群眾暴力今年也不多見,但是最近新黨立委候選人蛋襲李前總統,以及台聯立委候選人到新黨立委候選人總部抗議,導致車禍意外等事件,卻讓民眾憂心,是否會因選情緊繃,而使群眾事件如燎原之火,一發不可收拾。而中選會針對此種聚眾抗議事件的歪風,已在日前做成決議,對未合法申請的聚眾抗議活動,可改依選罷法、刑法從重處分,最高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對鬧事的候選人提起當選無效的訴訟。顯見中選會也深刻了解到群眾事件的可怕,亟思防患於未然。
賄選與暴力是腐蝕台灣民主的兩大蛀蟲,不予以消除遏止,台灣的民主改革永遠難以洗清污點。因此,對於檢調單位積極查賄,不分黨派雷厲風行,而且在防止暴力介入選舉上也有具體成效,相信多數國人必然深感欣慰。而在一、兩件群眾事件偶發之初,政黨的領導人都能呼籲候選人理性自制,並譴責暴力,而中選會甚至不惜對鬧事的候選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選務與司法機關的強力作為,以及政黨的自制,應能化解群眾衝突於無形。選舉若能掃除黑金,杜絕賄選與暴力,台灣民主才能實至名歸,戴上民主奇蹟的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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