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0年7月2日 星期一

網咖管理 經部:導正為宜

〔記者歐祥義、黃淑鈴╱台北報導〕經濟部對台北市政府訂立的網咖管理自治條例內容有意見,經過詳細研究評估後,經濟部認為其中的限制青少年消費時間,及設立地點應距離高中以下學校二百公尺以上的規定,恐會迫使業者轉入地下化經營,更不利政府管理。

  台北市府建設局長黃榮峰對此表示,網咖距離學校限制是參考民調及公聽會訂出來的,多數人贊成網咖不該設在學校附近,以免學生透過玻璃窗看到就想去,至於十八歲以下進出管理,網咖業者自律公約也有提及。 由於市版自治條例草案已送議會,黃榮峰指出,有關距離多遠限制、夜校生如何管理的問題,議會審議時可再斟酌,不過經濟部在訂定專法時,應辦公聽會、座談會,廣聽各方意見,而不是只聽業者的聲音,如此才能訂出周全的法令。

  台北縣市電腦網際網路發展協會也不贊成市版距離與時間限制,該協會理事長鍾興春表示,市府如果認為網咖對青少年不好,乾脆把網咖禁掉就好了,何必多此一舉?網咖業者同意青少年保護措施,但市版規定太嚴,其實禁止十八歲以下學生上課時間及夜間十二點以後進入就可以了。

  經濟部強調,對於網路咖啡業的管理,政策應以輔導產業發展及導正行業正常營運為主,對少數不法業者利用網路咖啡從事賭博、色情行為者,應加強取締管理。但自治條例的訂定是憲法所賦予的地方權限,經濟部會予以尊重。

  經濟部表示,網路咖啡業是順應世界e世紀資訊發達及民眾需要所衍生的新興行業,近年來各國莫不致力於研究軟體開發,以提升電腦及周邊附屬產業的發展,藉以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據指出,台北市的自治條例草案內容規定,青少年消費時段僅限於每天下午六點至十點,一日只有四個小時,但網路消費群又以青少年居多,此規定是否將對業者營運產生負面作用,進而壓制產業發展,應再作謹慎考量。

  有關網咖營業場所應距離高中以下學校二百公尺以上的規定,經濟部也認為不妥,該部主張網咖的設立宜回歸都市計畫法令規範,不宜於自治條例另行規定,否則將使營業用地一地難求,迫使業者轉入地下經營。

  市政府決將網咖採普通級及限制級分級管理制度,經濟部認為,網咖管理的技術層面在於「分級內容」機制的建立,要建立此一機制,必須透過客觀、專業判定,才能作到公正公平,不宜片面由政府機關主觀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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