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0年1月3日 星期三

國民黨要求先修刑訴法 總預算三讀延宕

〔記者張世欣、黃博郎╱台北報導〕原定昨天完成三讀的九十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再遭延宕,立院在野聯盟已與行政部門就總預算案達成共識。

 但在送院會處理之際,卻因國民黨團堅持依議事程序,先完成取消檢察官搜索權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之審議,以致總預算案再生變數,昨晚雖挑燈夜戰,但仍未能完成三讀程序。 國民黨團決定今天再邀其他黨派協商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假如民進黨團和新黨黨團不同意先完成該法的審議,將動員先表決該修正草案,再處理總預算案。

 民進黨團則質疑國民黨此舉,明顯是要將拿掉檢察官搜索權與總預算案綁在一起,令人感到無奈。 昨天朝野協商確定特別費通案刪減百分之二十、第二預備金刪減三十億元、對台灣省各縣市之補助改為刪減三十億元,稅課收入減列一百五十億元。

 根據估計,歲出預算刪減額度經恢復部分項目後,已降至三百億元以下,歲入則恢復成減列八百億元。 朝野協商也同意將具爭議性項目保留送院會表決處理,其中包括南化水庫相關經費十五億元、卸任總統禮遇經費房租部分、陸委會補助中華基金、企劃業務、文教業務統刪一千萬元、離島建設基金中有關補助小琉球運輸船之建造經費八千餘萬元等四項預算科目。

  朝野黨團昨晚皆發出甲級動員令嚴陣以待,經多日協商,立法院在野聯盟昨天與行政部門就總預算案達成最大共識,但在送院會處理之際,卻因王金平及國民黨團堅持依議事程序先完成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之審議,使原定昨天完成三讀的總預算案再生變數。

 在野聯盟昨天再就總預算案保留部分進行協商,根據協商結論,對台灣省各縣市之補助恢復十億元、原住民委員會預算三十六億元照列、省政府加強社區發展與建設一億元全數恢復、加強地方自治文化推展經費改刪三千九百餘萬元、被在野黨視為綁樁經費的加強區域防洪排水及均衡城鄉發展經費十五億元則恢復半數,僅刪減七億餘元。 另外,健保IC卡十七億元經協商獲放行,不過因製卡費等細節仍有爭議,未來需送報告到立院衛環委員會後始得動支;財政部一般行政費用二千萬元亦獲恢復;稅課收入則減列一百五十億元。

 具高度政治爭議的卸任總統優遇經費,在野聯盟已協議刪減人事費用三分之一,但新黨堅持房租部分應減半計五十萬元,國民黨只同意刪減二十萬元,因此將留待院會進行表決;協商也增訂所謂的「蘇志誠條款」,規定非公務人員不得使用公務車。

 至於被視為美濃水庫替代方案的南化水庫相關預算,立委因堅持自身選區利益不肯退讓,已注定交付表決的命運,由於在野聯盟內部對此有不同意見,在野黨團將不排除採開放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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