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建核四損失要由全民負擔嗎? 核四爭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已經成為懸在國家人民頭上的一把利劍,隨時可能掉落下來釀成無法估計的災難。
去年政府在上任以來未有具體建樹之前便粗率決策停建核四,引發朝野激烈衝突,使出現警訊的經濟危機更加無人聞問,不但造成廣大投資人哀鴻遍野,經濟發展也由榮景逆轉為危機重重。許多廠商因為國內投資環境急速惡化,加速其出走的步伐,更使失業率節節攀升。國家信譽受損茲事體大,其長遠影響尤非數量可以計算。大環境急速轉壞,包括經建會、主計處等政府單位,以及中經院、台綜院、中研院等研究單位,都不得不紛紛調降對今年經濟成長的預測,可說是意料中事。
面對這種情況,只要心中有國家、人民的政府官員,一定會把挽救經濟頹勢當作首要之務。令人訝異的是,宣稱要讓人民安心的政府當局卻不做如是想。縱使十五日大法官釋憲案出爐,政府當局依然沒有儘速平息核四爭議的意思,執意要與在野黨周旋到底。吾人實在擔憂,中國覬覦在外、朝野對立於內的台灣還會向下沉淪到什麼地步。至於已為核四爭議付出慘痛代價的無辜民眾,還得面對命運未卜的未來,何能不為自己的池魚之殃感到忐忑不安?
昨天,台電員工自救會以具體數字指出,如果核四停建,估計損失將近新台幣五千億元,電價至少漲一至二成,而若將來復工,停工期間的損失每天也高達二千七百萬元!這與先前經濟部長林信義所稱,停建損失只有七五一億至九○三億元,而未來五年電價每度只須調漲五點四九%,兩者的差距實在令人咋舌。政府當局與台電員工對停建核四的評估,出現如此不可思議的差距,無疑會讓人對政府決策到底有沒有隱瞞真相,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根據台電員工的說法,停建核四的損失包括:工程已支付款與賠償九○三點二九億元、利息二一○億元、發電成本上漲八九○億元、盈餘減少二五○○億元,而四八○公頃土地復舊需要工程款三○○億元以上,總計損失四八○三點二九億元。以上這些還不包括貸款利息、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下降、民營化釋股的影響。台電員工表示,這麼巨額的損失,不應由台電、全民或用電人負擔,而應由總統、行政院長與經濟部長負責。
事實上,過去台電內部也曾傳出類似的估計,但終因與林部長的決策牴觸而未能全盤公開。吾人認為,此事牽涉國家與全民利益至鉅,林部長所提的評估數字究竟是根據哪一個單位提供?而行政院院會在決定停建核四時,是否曾深究經濟部所提數字之正確性才做出這麼重大的決策?張院長與林部長均有必要且有責任說清楚、講明白,不要一味用「與當地鄉親座談,深深體會當地居民的不安,令我感同身受」的浪漫式語言打太極拳。吾人還希望林部長說明,經濟部能源委員會執行秘書掛冠求去、水資源局局長遭到撤換之際,傳聞林部長將對原先的核四替代方案提出修正,果真如此是否表示當初的決策根據顯有「瑕疵」?
在林部長回答上述問題之前,吾人實已開始擔心,台電員工所言停建核四的損失不應由台電、全民與用電人負擔,結果恐怕會正好相反。經濟部國營會官員就指出,無論核四續建與否,都要面臨停工損失賠償,因此台電的九十年度預算須再重編。所謂預算重編,當然是指追加核四停工的損失部分。依此,一旦停建核四貫徹實施,果如台電員工所言損失將近五千億元,即使採取分年攤提的方式,台電預算所需追加的數額鐵定更為驚人。
台電追加預算代表什麼意思,消費大眾應當不難理解。其一是,由台電創造盈餘沖銷,但為此台電勢須大幅提高電價,將停建核四或停工期間的損失全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其二是,由政府提撥預算,如此一來所有的納稅人都不啻要為核四案付出代價,遑論其他不一而足的個別損失。其三是,工業用電費用提高,廠商必定會將成本轉嫁到產品上面,如此則所有的消費者也要被核四案再剝一次皮。林部長的替代方案,竟然是驅趕全民與消費者作為代罪羔羊!更進一步來說,代表國家簽訂的國際商約竟可以不當一回事,以大不了違約賠償敷衍了事,凡此心態還稱得上是「對得起良心、對得起國家、對得起人民」嗎?
核四爭議久久不能平息,固為政府當局「推行其競選時之承諾」所致,經濟部長林信義只求達成此一任務的再評估建議實為關鍵。但林部長在停建核四衝擊國計民生之後,卻好官我自為之地警告民眾未來要過苦日子、股票族趕快回到工作崗位去,而且在大法官釋憲出爐前夕宣稱,即使大法官釋憲宣告停建核四違憲自己也不必負責!政府官員換個位子便換了腦筋,把國家興革、人民苦樂當作試驗品,吾人真不知這是哪門子的為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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