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0年1月18日 星期四

陳總統該是展現智慧與勇氣的時候了

 十五日大法官釋憲案出爐以來,社會大眾無不希望政府當局與執政黨能夠展現誠意與作為,恢復與在野黨的良性互動從而徹底解決核四爭議。但許多人很快就發現,形勢的發展讓人不得不感到事與願違。政府當局與執政黨不僅堅持未經立法院同意逕行宣布停建核四有理,而且一邊宣稱大法官解釋證明停建核四決策並未違憲,一邊又放話要求立法院依照大法官解釋准許行政院長赴立院報告。而在野黨的態度也因此由緩和轉為強硬,初步協議要連署在一月三十日召開立法院臨時會,聽取行政院報告並進行決議。

 大法官釋字第五二○號解釋指出,行政院停建核四決策屬於重要政策之變更,須儘速向立法院補行報告並備質詢。大法官解釋也明確指出,「行政院提出前述報告後,其政策變更若獲得多數立法委員之支持,先前停止相關預算之執行,即可貫徹實施」,否則,「倘立法院作成反對或其他決議,則應視決議之內容,由各有關機關依本解釋意旨,協商解決方案或根據憲法現有機制選擇適當途徑解決僵局」。如此清楚明白的解釋,不須再加補充社會大眾都能徹底了解,但是政府當局與執政黨似還自溺於文字遊戲,聲稱既然大法官解釋沒有指明停建核四違憲,原先停建的決定便繼續有效。所謂補提報告,政府當局也似乎僅擬將之作為解除不受歡迎困境的途徑,未必有必得遵照立院決議的意思。最堪注意的是,政府當局似有意採取「能拖就拖」的策略,一則藉農曆春節前民心思定的氣氛先避開風頭,二則利用大法官解釋當作防衛武器儘量拖到年底立院改選。

 總之,一如去年十月宣布停建核四一樣,政府當局與執政黨還是堅持變更重要政策無須事先獲得立法院同意,讓在野黨的監督功能或釋憲文所言之國會參與權形同繳械,這種心態可以從黨政要員的談話轉趨強硬略見一斑。行政院長張俊雄在釋憲案之後的首度談話竟稱,將「要求」立法院依照大法官的解釋,准許他赴立法院就核四案作報告。某執政黨官僚則揚言,既然沒有違憲問題,就沒有閣揆下台的問題,而核四復工的要求超出大法官解釋的範圍。執政黨的聲明更以勝利者的口吻,要求在野黨主導的立法院遵從釋憲案所言聽取行政院長報告之「義務」。大法官帶有和事老味道的釋憲文,居然成為政府當局與執政黨如獲至寶的避難所,恐怕連大法官都始料所未及。無怪乎,立法院長王金平要批評行政院沒有誠意解決問題!

 此外,政府當局與執政黨在大法官釋憲之後的反應,不免也讓原本存有厚望的社會大眾備感憂心。憂心之一是,社會輿論多認為大法官解釋可以作為核四爭議的解套基礎,只要政府當局與執政黨展現誠意、表達善意,核四問題應有機會回歸政策辯論的正軌,讓此一重大政策在經過充分討論獲取的共識下拍板定案。如今,隨著政府當局與執政黨拉高聲調,激發在野黨不滿情緒驟升,大法官解釋後一度出現的化解核四僵局契機恐怕會曇花一現,而意識形態之爭恐亦勢所難免。

 憂心之二是,去年全球經濟形勢逆轉,台灣受到波及經濟景氣轉壞,而宣布停建核四竟成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稈,導致國家信譽受損、資金加速出走、股市跌跌不休、匯市劇烈動盪、失業問題惡化。大法官解釋出爐後投資人信心恢復刺激股市爆量上揚,但這個行情顯然是建立在政府當局與執政黨會善體民意的基礎之上。正因如此,台灣的經濟危機絕非從此一帆風順,政府當局與執政黨若果因應失當,經濟發展前景仍然難逃悲觀展望。是以這兩天政府當局未能掌握化解核四爭議的契機,恐將會使過去幾天難得一見的「人民信心指數」再度向下沉淪。

 憂心之三是,政府當局在核四問題上對在野黨姿態甚高,致使朝野衝突有增無減,但對外卻一再對中國退讓,幾到讓無可讓的地步,但中國反而得寸進尺。與此同時,在野黨對政府當局杯葛到底之際,卻頻頻與北京當局眉來眼去,使中國得以加強對台統戰分化,政府施政更加進退兩難。朝野雙方皆不從國家利益、人民福祉的大局著眼,斤斤計較於意氣之爭,虎視眈眈的中國自可坐收漁翁之利,這對台灣前途及兩千三百萬人的身家性命何等危險!

 核四爭議之發生,誠如大法官解釋所言,是陳水扁總統「推行其競選時之承諾」所致。政治人物勇於兌現競選承諾,固屬負責表現,選民自有肯定。然兌現政見的過程與影響,更是一位有擔當的政治人物所需兼顧者,不能做出決策便置身事外,悉將後果推給無辜的民眾。以此而論,儘速讓核四爭議平息落幕,以免枝節頻生釀成災禍,不也是陳總統的職責所在嗎?事實上,國人同胞對民意政治、責任政治的要求僅此而已,陳總統何不排除個人及政黨的思維與本位,展現國家領導人的智慧與勇氣,積極實現國家領導人的權力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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