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0年8月9日 星期四

90年度釋股預算 上半年達成率0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根據主計處最新統計報告顯示,政府九十年度歲入預算執行情況並不理想,除證交稅稅收截至六月底止累計實收數較分配預算數短收九十五億,與繳庫有關的台電、郵政總局等盈餘情形也不理想,至於總計二千一百二十八億的九十年度釋股預算,截至六月底止達成率為零。

  主計處擔心年底前若仍無法順利釋股,國庫短收二千多億,將嚴重影響國庫資金調度,並可能導致年度終了決算收支不平衡現象。 因此,行政院會昨日通過主計處所提「中央政府九十年度預算執行節約措施」,要求各單位今年七月份以後業務預算應撙節百分之七,估計大約可省下一百億。

  主計處指出,九十年度證交稅收入部分,由於市場交易情況不熱絡,股市成交量偏低,六月底止累計實收數僅有三百五十億,較分配預算數四百四十五億,短收九十五億,如果股市成交量未能有效回升,短收數仍將擴大。

  在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方面,與繳庫有關的台電公司、郵政總局、台灣銀行及行政院開發基金等截至六月底止盈(賸)餘情形也不理想;另外,九十年度釋股預算及以前年度釋股保留數總計六千三百六十一億,截至今年六月底止,僅執行九十九億,其中今年度預算數二千一百二十八億,則完全未執行。

  為因應本年度歲入可能短收及政府財政困難情形,主計處已邀集各機關共同會商研訂「中央政府九十年度預算執行節約措施」,期藉此適度節減各機關經費。

  在一般節約事項方面:

 一、從嚴從實核派加班,加強查核加班出勤,員工加班盡量以補休假方式辦理;
 二、派遣出差嚴格控管,往返行程以不超過一日為原則;
 三、各種文件印刷,不得豪華精美,各種慶典活動,不得鋪張;四、不辦理與業務推動無關或必要之禮品採購及聯誼餐敘;五、非當前迫切需要之訓練、考察、研討會及一切不急之務,均應停辦。

  在公務機關部分:一、各機關截至九十年七月底止已分配尚未支用之經常支出餘額,除已發生債務關係或契約責任者外,均應凍結;二、委託其他機關、人民團體、學術團體及教育文化事業機構等經常門委辦事項經費,除與水土保持、治山防洪等有關公共安全者,及於九十年七月底前已簽准辦理或已完成簽約手續者外,應予凍結;三、業務費(不含第二項委辦經費)、補助及捐助等經常支出,九十年八至十二月份之分配預算數應控留百分之七;四、第一及第二預備金除非必要,不得申請動支。

  在國營事業及非營業基金部分:一、國營事業及非營業基金,務必達成或超過年度預算盈(賸)餘及繳庫目標;二、委託調查研究計畫,除於九十年七月底前已簽准辦理或已完成簽約手續者外,應予凍結;三、國營事業及非營業基金之營業(業務)費用所列旅運費、用品消耗,截至九十年七月底止未支用餘額,應節減百分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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