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90年8月9日 星期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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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慶宏 英國的經濟學人雜誌於最近一期(七月廿八日),以「以商逼政」(Business trumps politics)的標題,申述中國對台最好的策略是耐心地等待與吸引台商,遲早就可以達到和平併吞台灣的目的,真是一針見血。 以現階段政商媒體界中燃起的中國熱,以及某些特定人士利用經發會當作大力鼓吹中國熱的舞台,極力推動開放三通與鬆綁戒急用忍的作為,便不難了解經濟學人雜誌見解之正確,值得國人深思與警惕。 經濟學人雜誌文中提及,儘管中共對台偶爾發動文攻武嚇,但中國卻集中全力討好台商。中國深知台灣因受生產成本上升的壓力,產業需要外移以維持競爭力,而中國大陸的低廉工資、文化相近、語言相同及潛在市場等因素,正是吸引台商的最有力吸盤。 文中提及去年我國政府核准到中國投資金額廿五點四億美元比前年增加一○八%,今年上半年赴中國投資額比去年同期增加廿四%,而一半的資金投資於高科技產業。中國採取政經分離的策略,對於政治議題採取「不過問、不告知」的態度,莫測高深,以掩飾其猙獰面目及對台的野心。 中國非常明白不管台商的政治背景如何,基於商業利益大部分的台商都要求政府解除對中國投資的限制並開放三通,所以他們只要耐心等待,在台灣統派媒體與促統人士的推波助瀾之下,加上台商「以商逼政」的壓力所產生的效果將比發射飛彈更加經濟而有效。 其實鬆綁戒急用忍與開放三通議題已於今年一月六、七日召開的「全國經濟發展會議」中熱烈討論過,當時統派人士有計劃地邀請統派大老王作榮領先發言並事先安排十餘位發言,加足火力力促政府解除戒急用忍政策並開放三通。當時統派人士雖然沒有完全達到目的,但藉由全發會,已經改變國民黨時期所打造的「戒急用忍」禁錮,在不同的角度與領域,都切除繩索,政策鬆綁。當時全發會的結論最重大的原則,在於宣示政府願意經由談判之後,開放三通。 國民黨時期基於「國家政策統一綱領」,直接三通屬於中程階段政策,他們一直在近程階段進行對大陸經貿關係,並認為在政治問題沒有辦法解決之前,兩岸無法進入中程階段。 所以新政府在全發會宣示願意經由談判開放三通的決定,已比國民黨時期開放很多。 兩岸三通真正的關鍵在於政治問題,中共早就呼籲台灣開放三通,條件是接受「一中」。台灣如果接受一中就等於投降,還有什麼好談。現在統派人士逼迫政府同意三通,然後再與中共談判,在中國不肯排除預設前提之下,試問要落實三通不就等於一廂情願地讓步去接受一中?就以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的政策為例,我們已經做好各項準備,並表示願意與中國大陸接觸對話,但是中國一直不願意協商,以致無法推行。今年年初開放的小三通一直成果不佳,原因是中國遲遲不與我們對話、不配合,讓小三通的效果大打折扣,所以片面開放根本就不具開放意義。現在台灣自己關起門來談三通,不但不切實際,同時也不合時宜,何況開放三通又不是解救台灣經濟的萬靈丹。 要挽救台灣經濟就要從根本著手,針對國內投資不足、產業外移,及資金大量外流的癥結所在去尋求解決的辦法,而不是跟著媒體炒作大陸熱起舞,被統派人士牽著鼻子走,以為不趕快鬆綁戒急用忍、不開放三通,台灣經濟便要永遠沉淪。政府應該有魄力,展現大有為的作法,大陸能向台商提供的優惠條件,除了廉價工資之外,我們有什麼不能同樣提供?政府可利用國有土地規劃科學園區,以低租金長期出租給進駐園區的廠商,並協助園區之基礎建設,保證足夠水電供給。 政府也可適當免稅或減稅,採取各種可行的租稅優惠條件,減少廠商的租稅負擔,雖然政府會減少稅收,但起碼可創造就業機會、增加內需。如果不想辦法留住廠商或招商,廠商出走了,不但收不到稅收,連就業機會也將喪失。政府可以向廠商提供技術輔導,低利貸款給廠商購買機器,採取自動化以機器代替人力,減低勞動成本在總成本所占的比率,藉以解脫勞動成本對產業生存的壓力。對於產業設廠、營運相關法令應予鬆綁,採取單一窗口處理廠商申請營業相關手續以提高行政效率。 要重振台灣經濟潛力,當然不是那麼容易的事,但如果不積極想辦法堵住台商不斷出走的趨勢,改善國內的投資環境,努力招商,讓資金回流,那麼就會像英國經濟學人雜誌所說的:「中國只要耐心地等待,歡迎台商,便是統一台灣的最好希望」。 (作者林慶宏╱中山大學經濟學研究所所長暨台灣研究中心主任)
☉文里 「我是一個勞工,我熱愛我的工作」,當我寫下這句話時,卻不禁心頭惶恐不安,因為老闆去大陸投資多年,只見錢進大陸,不見匯錢回台灣,在台灣的工廠不是已關廠歇業,就是裁員緊縮,我可能隨時失去我熱愛的工作。 像我這樣的一個勞工,在台灣比比皆是,出身農村,高職畢業後,出外打拚,進入這家紡織廠工作已二十多年,也升到「長」字的中層幹部,這段期間,配合工業技術升級,我透過在職進修、自修等,努力的跟上產業升級的腳步。 於今,我服務的這家工廠,自動化的程度在台灣可說數一數二,幹部及基層勞工都兢兢業業的努力工作,產業競爭力應該不差,尤其是近來不時傳來鄰近工廠關廠的消息,大家都更努力工作,生怕成為失業勞工。 但是,我們的努力卻因為老闆錢進大陸而徒勞,因為老闆投資大陸的資金,是以在台灣的土地、廠房貸款得來的,「錢進大陸、債留台灣」,我們就是實際的受害者,無論我們怎麼努力,賺的錢都被那些為投資大陸而揹的債務利息吃掉了。 貴報昨天報導的,經發會兩岸組會議上,與會的台商幾乎一面倒的要求放鬆戒急用忍、開放大三通,全國產業總工會副秘書長林明賢先生對此發出怒吼,表示台商要出走到大陸賺錢,勞工面臨的卻是失業生計問題。林副秘書長所說的,正是台灣廣大勞工的心聲。 老闆們急急去大陸投資,賺不賺錢我們無從得知,但債留台灣要由我們揹,卻是不爭的事實。 正如台灣經濟得以有今天的成績,是勞資共同打拚得來的,老闆有錢去大陸投資,也是老闆與我們這些勞工只同打拚得來的,飲水要思源,吃果子要拜樹頭,大家不都是樣講的嗎﹖過去多年,老闆帶領我們這群勞工,努力研發,提升品質,加強競爭力,才有今天的成果,難道沒有感情﹖今天,卻要棄我們而去,帶著錢往大陸跑,實在令我們這些多年與他共同打拚的勞工感到傷心。
有人高唱開放兩岸經貿投資,說是這樣能救台灣經濟﹔,但是,企業出走,造成像我這樣平凡、典型的台灣勞工,都要擔心不知何時會失業,再開放去大陸投資,豈不是要叫我們喝西北風﹖而且,縱使全部開放了,能去大陸投資、能去大陸工作的,最多也不過數十萬人,加上其家屬也不過一、二百萬人,但台灣還有兩千萬人,有沒有想過這大部分的人怎麼辦﹖將心比心,請這些主張開放的人,摸摸自己的良心﹗(作者為勞工,文里是筆名)
☉小昱 「士林之狼」楊姓受刑人考上台灣大學,我個人認為法務部應不予假釋。 一、「士林之狼」曾犯下二、三十件性侵害,居然只服刑六年即可能假釋?在歐美國家這種嚴重的性侵害累犯至少要服刑三十年,原因是這種惡行,造成受害者一生的痛苦,就因為他考上台大而同情他,原諒他?考上台大不表示他能改過,更不能保證他可矯正性犯罪的傾向。 二、「士林之狼」憑什麼可以假釋?憑他努力讀書?憑他有改過之心?憑他有心回報社會?憑幾個月的診斷與治療?憑有教授挺他?或憑一句「浪子回頭金不換」?有誰保證他不會再犯?他有沒有資格讀大學並不重要,重要是他正常了嗎?如果不是,那將來是不是又多一群受害者?我們不要用仇恨之心來看待這個社會,但並不表示可以盲目的包容,更不可忽略受害者的痛苦。我們應該修改刑法,規定強姦累犯者不可假釋。 (作者為老師,小昱是筆名) ☉李美琴 「士林之狼」楊姓受刑人考上大學,引起各界關注。身為教育工作者,心中有不忍,也有不能已於言者。 其一:以受刑人的角度觀之,即使一切我今皆懺悔,但所曾經犯下的錯誤,本就要以十倍或甚至更大的力量,才能再回到合理的生活。此中又有時機的技術性問題,如要多數眾人能完整的接納之前,需要有改過自新的具體呈現,即使已經接受法務部強制醫療、心理輔導等措施,並經專家的評估確定,不再是「再犯之虞的高危險群」,但多數人心懷恐懼,不敢或不能提供機會,使得犯下嚴重過失的人前程艱辛。人說:歹路千萬不可行,正足以為此下一註解。 其二:學校是教育的殿堂,不論智愚賢不肖,不論身心缺殘,都必須完整的接納,尤其是一個曾經跌倒過的人,當他可能願意痛改前非,我們豈有放棄的道理?不是說,教育是把每一個人都拉上來的嗎?只是,這中間需要同學的包容,而這群正在成長的生命,其實也不過是稚嫩、尚未成熟的個體,我們如何奢言更多?尤其重要的是,需要人格成熟的心靈導師在一旁陪伴,具備的不只是愛心、耐心,還要有專業的知能才能勝任。我們的學校是否有這樣的環境,來接受屬於一個受刑人的新生?或者只是走一步算一步,等錯誤時再尋求彌補? 其三:社會本就是形形色色,我們不可能把所有不為我們主觀中所喜歡的人驅離,我們只有學會和這樣的人相處,或者成為有能力改變他人的人。 只是,天下父母心,誰人不疼惜兒女?獲知自己的小孩,身邊有如此特殊的同學時,會如何思考?而這些思考又將如何影響我們的孩子,成為怎樣的一個人?
向善的受刑人值得我們愛,但是,有更多的青年學子是我們必須提攜,我們有責任提供一個安全的受教環境,如何兩者兼顧,使臻於理想,那就要問問自己,乃至於學校、社會、政府都做好準備了嗎?(作者李美琴╱北市南門國小教師)
☉ 許文德 台北監獄的楊姓受刑人考進台大,台北監獄表示「正積極整理資料,準備向法務部陳報楊員假釋案」。考上台大彷彿成了假釋的「最要件」。 司法單位如果獨厚楊員及其他考上大學的受刑人,而忽略為數千、百倍於楊員,但受限於天資與入監前受教育機會的多寡,以致未能考上大學,但早已經累進處遇進至二級以上,符合「監獄行刑法」第十二章、第八十一條的「假釋要件」,卻屢次申請假釋都被打回票的在監受刑人,豈能謂之公平? 個人多年來在嘉義鹿草監獄從事婦產科義診及空中大學面授課程,每當跟獄中朋友談到「假釋」問題時,發現大家的語氣瞬間轉為高亢及忿忿不平,他們最大的困惑在於假釋的核准並未完全依據「假釋要件」的規定行之,反以刑期的「執行率」為最主要的依據,如此一來,在獄中表現如何變得無意義,大家都得達到「刑期服滿二分之一」才可能報准,如此「齊頭式」的執法標準,若能戢止作姦犯科之徒的犯行,則受刑人多在監獄待一段時間,多為自己的罪惡付出一點代價,或許沒有爭議,但事實是,縱使有假釋犯出獄再犯者,但犯罪「新手」的人數卻更為可觀,可見光是嚴格執行假釋,而未朝抑制新手初犯著手,並無益於降低犯罪。 可是一旦遇上少數假釋犯出獄再犯,媒體即予以渲染,加上政客祭出所謂「治亂世用重典」,將所有等待假釋的受刑人全都當代罪羔羊,對於政府楬櫫的「以教育刑代替報復刑」而言,是一大諷刺,而許多獄中表現優異者,假釋申請依然屢次被駁回,如此違反獄中基層人員評定受刑人的審核標準,有必要繼續浪費公帑聘請公務員來進行嗎? 個人樂見包括楊員在內的這二十位受刑人,因為苦讀及優異的考試成績而獲得社會及有司的關心,甚至把提早假釋當作獎品來鼓勵受刑人努力向學,但更希望司法單位要及早改變審核假釋的態度,尤其部分受刑人入監服刑之際,正逢八十六年假釋條件由服滿刑期三分之一修改為二分之一,處於這個「灰色地帶」的受刑人,到底要依循新法或舊法,一直沒有明確的標準,但許多未服滿二分之一刑期的受刑人,他們的假釋申請多半不能獲准,則是不爭的事實,可見假釋的審核並未完全依循「從新從輕」的刑法原則,而是按照「從新」不「從輕」的原則執行,違背當初修法時官員的宣示,受刑人除了望斷鐵窗又能奈何?有關單位應徹底檢討假釋制度的執行,做到無分愚智,一律公平。 (作者許文德╱台灣更年期醫學會理事、空中大學暨嘉義市公民大學講師)
☉吳敏生 「泛藍軍」其實是國親新三黨打渾的旗號,從親民黨亟待攻城掠地、由虛變實來看「在野聯盟」,有如一場春秋大夢。黃鼠狼的居心,親民黨恨不得國民黨步新黨後塵,早日「毀黨投宋」,這才是他們所期待國民黨應有的「改革」。 雖然「隱性支持者」在十六全大會起不了作用,中評會鬧得腥風「血」雨,也換不掉林志嘉、除不了李登輝,國民黨快要癱了,親民黨何必在其藍旗下與之平起平坐,助長聲威?親民黨拿年底之戰當總統大選打,沒興趣玩家家酒,「泛宋軍」旗號一出,如宋楚瑜君臨天下,哀聲遍「野」,好不莽爽(宋)!管它怨聲載道,聖旨已頒,暫時無庸續開金口,由張昭雄宣布「放棄『泛宋軍』版權」,讓國新黨內的眾隱性同志自由拷貝(copy),大鳴大放。黃鼠狼也會向雞拜年,黃鼠狼唱戲,姑妄聽之。 新黨自棄台北市長和總統大選兩局戰役,氣數將盡,親民黨年底一戰就可把它三振出局,除去爭食同族大餅的心腹大患,這是生於意識、也滅於意識的典型。 當初新黨的確是為了族群意識挺宋(謝啟大誇為民族利益),而今族群或民族的利益安在?為五%選票政黨門檻垂死掙扎,還被親民黨斥為「以合作之名來壓抑其他政黨成長」,親民黨恩將仇報,新黨情何以堪! 「泛宋軍」應不會關閉「合作」大門,隨時歡迎前來靜候發落,「什麼都可以談」,談「連宋配」也好,但保證都白談。 在「泛宋軍」的旗號下,連戰的份量連張昭雄都不如,他擁抱虎姑婆如甜心,陰陽怪氣的心理,會不會也想順從「血諫」,帶國民黨「以大事小」? 當年李登輝一番瘋狂助選,扶宋楚瑜坐上省長寶座,不久宋楚瑜高分貝挑戰中央,不稱心時,索性把省政擺一邊,「辭職待命」長期出國,搞得省政人仰馬翻。 親民黨推宋楚瑜為共主,黨內被控銀行超貸高層不乏其人,也曾由連戰「扛起法律責任」,宋楚瑜興票案涉案帳面金額達十一億,因其個人資產多於數億國外匯出款,檢察官認為家財可敵國法,獲不起訴處分,侵占黨產則又由連戰「扛起法律責任」,樂得不用洗刷罪嫌。 用錢的事,宋省長最感興趣,事必躬親,提錢和鄉鎮市長甚至村里長直接打交道。 張昭雄很夢幻的說,年底選好順利入主總統府。台灣人歷經「國庫通黨庫、黨庫通家庫」等事件,想到萬一「國庫直通家庫」,能不心裡怕怕? ☉義士 「新黨當初挺宋是基於民族利益」,就是為了「民族利益」,「新黨在總統大選時倒票給宋張配」。 原來謝啟大介入「興票案」,一副萬夫莫敵的霸氣,強詞奪理、偏離事實的賣力演出,其目的不是為了公平、正義,而是為了挺宋競選總統、為了「民族利益」! 興票案經過財稅單位、檢調機關及監察院五人小組分頭調查,雖然調查結果有許多版本,可是宋楚瑜私吞公款十多億元、美國置產五棟房子,是不爭的事實。 販夫走卒都不能否認這個案件的真相屬性,謝啟大蓄意把宋楚瑜個人的非法所得利益,曲解為「民族利益」! 由總統大選結果來看,「宋張配」所獲得的四百六十多萬票,應該是屬於他們同一「民族」。 在扣除了四百六十多萬票之外的這一批人是什麼「民族」?對於年底的大選,我們這一群被謝啟大排除在外的「異族」該做如何的思考?
☉蔡國海 地球約在數十億年前誕生,各種物質經演化過程,創造各種生物種後出現人類。地球上生物所生活之範圍稱為「生物圈」,在此圈內,植物以太陽光的能量作為成育的根源,多數大小動物及人類取此為食物,或互相吃來吃去,由此種「食物鏈」維生並推進能量之流動。 一方面,生物之遺體或排出物經微生物或小動物分解後還原於土壤成為植物之營養源。此外,自然界之水、二氧化碳及其他無機物質,均經代謝活動循環於生物體內外之自然環境間。此為地球上之自然界,而其體系之動態,稱為「生態系」。 生態系之典型,在「森林生態系」表現最為精細,其主體為樹木。樹木為木質構造,長壽,而成大集合形成之群落稱為「森林」。「樹木」為光合物質之生產主體。 森林之光合作用能力大,不但可應付昆蟲類、鳥獸類等之消費,還可提供大型動物之棲息處及人類之休閒處。森林之中,小動物或微生物棲息於土壤表層中,數目非常多。小動物將嚼碎供給地表之有機物,而微生物將此等經碎細之物質還原為無機物供給植物。 穩定狀態之森林土壤表面堆積落葉層,下部為已經經某種程度分解之落葉層,其更下部為黑褐色之土層,含有多量由上層來之生物遺體,經分解成為較穩定之有機物。 此層,不但有機物含量多,因有機物之混入結果,土壤之粒子結合接著,其總合構造發達,形成柔軟多空間之土壤,排水良好,通風容易,佔全層中之二○—二五%程度,其餘由水及空氣所充塞。森林之土地,除上述土層之外還有更深度土層。不過,最重要的部分仍為總合構造所發達之表層部分,為植物所必要之養分、水分及空氣之貯藏所,生態系內物質循環之重要場所。其重要之土層深度雖不過二○—三○公分,惟僅由輕度地形之變革亦可激發影響。 為此,維持其健全性以保全自然生態系之穩定性為重要。 土壤之總合構造具有穩定性之性質,不易被水流出,而且覆於地表面之落葉層有防止流出土壤之作用。降至山地之雨水,一部分接觸樹木之枝葉而蒸發,惟大部分由地表流至低處進入河川或滲透土中。森林稀少之荒地流域下雨時,因其所流出之水量將急激增加,而一旦雨停時亦急速的減少流水量,不久則不流出來。在此種地域造林可緩和急速的流水量。 在優良森林,因其所露出之地表少,同樣降雨,其流水速度緩慢不像上述急激的增加流水量,而雨停之後,亦可緩慢的繼續性流水。 如上述,以緩和暫時性急激的流水量,而以保持長時間緩慢的流水表示在豪雨增水時期尚可降低出水量,而且在渴水期能不斷地出清秀的溪水而保持河川一定之水量。此種「理水機能」當然係森林生態系之功能所致。 由森林之地上部取出植物的結果,其覆蓋物(植物)消失時,將急速的提高地表之溫度,促進腐植之分解速度成為流失養分之原因。 再者,降雨水因無植物或落葉堆積之緩衝物,直接衝擊地表面破壞總合構造,水之土中滲透力亦可能會受影響,造成增加地表之流水量,次第的將最重要的表層土壤流出。 此種現象之產生頻率多且時間久時,將成為阻礙植物之回復,破壞理水機能。降大雨或連續降雨時將成「洪水災」,台灣目前就是此種情況。森林土地中,樹木根生長於網狀,堅固的抱著周圍的土及石粒,防止土壤之流失,惟如伐採森林、破壞森林生態系之後,其殘留樹根腐爛,消失支持土石之力量,理水機能亦被破壞。 此時,如逢長雨或豪雨將發生山洪成災,由險峻高山流下來之高速水流不但大,聯合土石成為「土石流」,有極大的破壞力。「土石流」沖流至既有之河川填高溪底阻礙都市排水路之順流,造成積水成災,或兇猛的自己開出新水路,破壞水路上之各項設施,發生嚴重災害。 一九八九年發生七二七水災時,台中市旱溪決口,筆者住家土水入侵人高成災。 最近,桃芝颱風侵襲台灣亦帶來多處土石流之發生,造成災害。台灣為一海島,年中多雨,山地多於平地,自然環境條件適宜於多種樹木之生育。同時,高山多為險峻,山坡地大多為高傾度之丘陵地或林相不良之山地。經幾千年或幾萬年所形成之森林生態系雖僅在幾十年之間,由自己雙手破壞。 不過,我們相信,居住在台灣之所有人將以認同台灣的精神共同努力愛護我們的土地,不要沉醉於人家看起來會厭惡的政治鬥爭,我們會以完好美麗的自然生態系傳給下一代。 台美司法互助協定的進展 ☉陳隆志 據報導,談判多年的台美司法互助協定,獲得重大進展。由法務部、外交部、內政部等單位組成的代表團,於七月三十日至八月三日,整整五日,在美國華府與美國政府代表談判。 雙方已就司法互助內容達成共識,將先簽備忘錄,再換文簽定正式協定。協定的內容將包括情報資訊蒐集交換、調取文件證物、在對方領域內訊問證人及被告、拘捕遞解人犯的互惠協助以及毒品緝查等等。 台美雙方達成司法互助協定的共識,具有象徵與實質的雙重意義。 就象徵意義來講,司法權的行使是國家主權的表徵,司法互助協定將是對我國司法權的承認。本來在「台灣關係法」,美國基本上就是將台灣當做一個國家看待,所以過去的美台間之協定、條約至今繼續有效,而台灣在美國的法院也享受一個主權國家應享有的主權豁免權,司法互助協定將使我國司法權在國際上的行使明顯增加。 就實質意義來講,台美兩國將可透過司法合作,共同打擊國際犯罪,對我國社會治安的維持,將有極大的正面助益。過去,檢警調單位處理跨國性的重大犯罪案件,常常因犯罪嫌疑人在美國藏匿,或者賄款,贓款流入美國帳戶而無法追查,以致重大案件無法進展。有了台美司法互助協定,將可透過情資交換、文件調閱、遣送刑事嫌疑犯、在對方境內訊問證人及被告、大項交易申報制及金融帳戶歸戶系統等等,而有效偵辦跨國案件。 由於中國從中施壓阻撓,台美司法互助協定的談判拖延多年。直到最近,布希政府主動向我國表達司法互助的意願,乃有此突破。 台美司法互助將使兩國的關係更為密切,也對兩國的治安及打擊國際犯罪有正面的助益。希望台美雙方能互相珍惜此發展,為共同利益努力合作。 (作者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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