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0年8月7日 星期二

票信一國兩制 拒往戶重新開戶被拒

〔記者郭文平╱台北報導〕票信新制7月1日上路,拒絕往來期限最長3年,據了解,票據交換所日前接獲申訴,指聯合徵信中心未依照新制,拒絕註銷已可恢復與銀行往來支存戶的退票紀錄,導致部分銀行仍依照聯徵中心紀錄拒絕民眾開戶,並影響民眾信用紀錄,形成兩套制度併行局面,票交所已考慮明年起不提供聯徵中心票據交換資料,銀行主管擔心此舉將造成未來在徵信上的漏洞。

 票據新制上路後,退票拒往期限最長一律為3年,先前被列為拒往6年及永久拒往的支存戶,只要至7月1日止執行滿3年,即可恢復與銀行往來。

 但票據交換所日前接獲許多民眾的申訴,指聯合徵信中心並未清除上述拒往戶的拒往紀錄,並指拒往6年的拒往戶,仍必須執行滿6年才可註銷退票紀錄,導致部分民眾前往銀行開戶,銀行仍以聯徵中心紀錄未除為由拒絕民眾開戶,形成新舊票信制度併行的混亂現象。

 對此,中央銀行高層指出,票據新制實施,支存戶與銀行都已經簽訂新契約,同時這項新制也經過公平交易委員會同意,銀行不應該以其他標準拒絕支存戶開戶。

 票據交換所高層表示,退、補票據紀錄,須以票據交換所公告為主,聯徵中心票據交換資料也是由票據交換所提供,因此聯徵中心應該依照票據新制,重新清理支存戶的票信紀錄。

 票交所同時指出,由於聯徵中心登錄票信資料會產生時間上落差,為避免上述不必要情況一再發生造成困擾,票交所也打算明年起不再提供任何資料給聯徵中心,未來要查詢票信紀錄,一律以票交所資料為主。

 由於聯合徵信中心屬於財團法人,票交所在獲知聯徵中心拒絕依照新制更改支存戶票信紀錄後,曾經與聯徵中心溝通,但並未獲得具體回應,因此票據交換所面對銀行使用兩套票信制度標準也顯得相當無奈。

 聯合徵信中心則指出,目前由於票交所仍不願將解除拒往的資料提供給聯徵中心,因此客戶只能自己親自拿票交所解除拒往的證明文件,到聯徵中心業務部申請登錄此資訊,但是由於各金融機構還有行內檔案資料,因此當事人還需一一向往來金融機構申請更新內部資料,相當麻煩。

 目前聯徵中心資料為銀行在對客戶徵信時主要資料依據,過去財政部有意將民眾所有的授信資料由聯徵中心加以整合,避免造成「多頭馬車」現象,未來一旦票交所不將票據交換資料提供給聯徵中心,銀行主管認為除將使徵信資料整合更加困難外,同時也擔心未來在徵信上可能出現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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