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90年8月21日 星期二 | ||||||||||||||||||||||
| | ||||||||||||||||||||||
☉陳茂雄 馬英九從日本回來以後,馬上對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參拜靖國神社一事表示意見,他對台灣政府未大力抨擊小泉純一郎感到十分驚訝,舊國民黨勢力更藉機發揮,發表反日與反台灣的言論,把台灣人弄得滿頭霧水。 他們也太輕視台灣人的智慧:二二八事件台灣人被殺,他們要台灣人往前看,不要再回頭追究二二八事件,但中國人被日本人殺害,他們就永遠存有恨意,還強迫台灣人陪著他們仇視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甲級戰犯入祀靖國神社,他們就大加撻伐,然而二二八事件的元兇在台灣享盡榮華富貴,馬英九以及舊國民黨勢力何曾為台灣人說句公道話?再說成吉思汗蹂躪歐亞各國,蒙古人還是將他當作英雄來祭拜,為什麼日本就不能將侵犯他國的軍人當作英雄來看待?舊國民黨勢力將祭拜靖國神社當作軍國主義復甦,事實上大家都很清楚日本沒有能力再發展軍國主義,亞洲的軍國主義是出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舊國民黨為什麼不圍剿真正的軍國主義?全世界對台灣的土地與主權有野心的只有對岸政權,所以台灣的唯一敵人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舊國民黨勢力常去朝拜台灣的唯一敵人,卻要台灣人陪著他們仇視對台灣毫無敵意的日本,不知他們將台灣人當作什麼角色來看待? 一個政權在一個地區上是否屬殖民統治,端看當地的人民與統治者的族群是否平等,它與血統毫無關係。 美國有白人與黑人,血統相距頗遠,但沒有人不認為黑人不是美國人;日本人與台灣人膚色相同,文化相近,在日本統治台灣時期,沒有人認為台灣人就是日本人,而且認定日本在台灣實施殖民統治。所以會有這種區別,是因為在美國白人與黑人平等,沒有誰統治誰的問題,然而台灣在日治時代台灣人與日本人並不平等,所以屬殖民統治。 由此類推,終戰後舊國民黨政權也在台灣實施殖民統治,因為隨舊國民黨來台的新住民(外省籍)與台灣老住民(本省籍)並不平等,台灣老住民屬被統治階級。所以舊國民黨政權與日本一樣,都是在台灣實施殖民統治,只不過兩代的殖民統治有不一樣的統治手段,若加以詳細比較,可發現舊國民黨政權比日本還惡劣。 日本在台灣的殖民統治是公開的,日本人與台灣人分得很清楚,日本人不會欺騙台灣人說,大家都是平等;舊國民黨勢力在台灣實施殖民統治,卻要欺騙世人說他們在台灣推動民主憲政,他們以呼口號的形式說出,大家都是中國人,事實上他們從未將台灣老住民當作自己的人,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有人抗議全國性高普考因「省籍」的差異而有不同的錄取成績時,官方回答說,全國性高普考是要儲備反攻大陸以後,回到大陸的行政人才。 很顯然的,他們所儲備的人才並不包括台灣老住民,台灣老住民不能到大陸當公務人員,怎麼算是中國人?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日本政府希望台灣人能歸化日本,只是絕大多數台灣人不願意。舊國民黨統治時期,為了高普考以及升官的方便,很多台灣人希望成為「外省人」,只不過舊國民黨政權以戶籍資料的「籍貫」來區隔族群。由兩代殖民統治的作風可看出,若是日本算是「真小人」,那舊國民黨政權就是「偽君子」,「偽君子」是比「真小人」還可惡。 一八九五年清政府依馬關條約將台灣割讓給日本以後,日本就將台灣當作自己的版圖來經營,他們沒有想到台灣也有脫離日本統治的一天,所以很積極建設台灣,在農業、林業、交通、電力、戶政、地政、教育、工業等均投下相當大的心力,所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將幾近蠻荒的台灣往上提升了相當多。 被共產黨趕離大陸的舊國民黨政權來到台灣時,是抱著過客的心理,不想在台灣生根,他們只會收割日本留下來的成果,並不積極建設台灣,例如日本很積極在台灣造林,舊國民黨政權卻是只會砍伐,不積極造林。 一九四五年舊國民黨所接收的台灣,是比今日很多中國的偏僻地區還要繁榮。很顯然的,對台灣的建設,舊國民黨遠不如日本積極。 日本與舊國民黨政權統治台灣的初期,都曾殺過台灣人,只是所殺的對象並不一樣。因為台灣人不認同日本,所以在日軍進入台灣期間,有台灣人對抗日軍,在日本統治台灣時期,也頻頻出現反日的活動,日本也以武力掃除統治台灣的障礙,所以日本統治台灣時期,所殺的台灣人若不是抗日份子就是盜匪。 然而舊國民黨政權佔領台灣的情況完全不同,絕大部分台灣人認定自己是中國人,所以沒有人對抗中國部隊的進駐,可是長期與共產黨鬥爭的舊國民黨已成驚弓之鳥,其人性已扭曲,把多數人類當作兇惡之徒,加上不認同台灣老住民是自己的人,所以才出現殺戮事件,而其所殺的台灣人大部分是台灣的菁英份子,既不是盜匪,更不是對抗政府人士。 經過二二八事件,那些有理想的菁英,被殺的被殺,逃走的逃走,使多數台灣人在四十年內不敢吭聲,其恐怖程度,遠大於日本人的統治。日治時代,只要當個順民,保個平安大概沒有問題,舊國民黨政權統治時代,卻常出現莫須有的罪名。 對台灣的危害,舊國民黨是超過日本,舊國民黨勢力卻要台灣人敵視有可能對台灣安全有幫助的日本,自己卻與台灣的唯一敵人勾搭,他們也太輕視台灣人的智慧。(作者陳茂雄╱中山大學教授) ☉謝卿宏 拜讀郭惠二教授「原住民部落缺乏醫師」一文(自由廣場,八月十四日),頗有感觸!竟然在醫療資源豐富、醫學技術進步的台灣,不僅原住民部落缺乏醫師,所有的山地離島都缺乏醫師。 依據衛生署「衛生統計」資料顯示,全國現有醫療院所近一萬八千,但是位在所有山地鄉鎮的卻僅約五十家,而澎湖縣以外的離島地區加起來則不到三十家;至於全國二萬七千多個醫師中,到山地鄉鎮與離島地區(澎湖除外)執業的人數,不到六十位。 造成原住民部落與離島地區缺乏醫師的原因,不是如郭教授所說「許多原住民醫學公費生成為合格醫師後,寧可違約賠錢,而不願意回去原住民部落為自己的同胞服務」,因為依據衛生署公費醫師的相關契約,公費醫師除八十二至八十六年入學者可以賠錢不服務外,餘者都不能賠錢,而是必須在接受二至四年的訓練之後,分發到台灣地區衛生所、省(市)縣(市)非教學醫院、衛生機關或衛生署指定之機構服務四年。 就是這種不周延的法令與制度,腐蝕了政策照顧醫療資源不足地區的美意,畢竟當政府決定以公費方式培育醫師,以便將來能到該等地區服務時,「行政院衛生署公費醫師訓練服務原則」卻又不在法條上明定公費醫師必須至山地離島偏遠地區服務,誠令人納悶! 根據楊慧芬「公費醫師執業科別、地點、執業機構形態之趨勢研究」顯示,公費醫師的訓練大多選在直轄市及其他地區,而服務時又多會以優先獎勵地區及其他地區為主;由此可知,結構與制度的缺失,正是山地離島醫療問題的癥結所在。 造成原住民部落缺乏醫師的主要原因,是制度設計不良,因為不管是選擇「退輔會系統」或「衛生署系統」,公費醫師的培育除了在校階段外,尚有訓練與服務二階段,都得接受二至四年訓練及為期四年的服務,但其訓練服務原則卻未限定必須下鄉服務。此外,政府為鼓勵公費醫師下鄉,更於八十八年九月四日修正服務原則:「至山地離島地區醫療機構服務者,每服務滿一年者,即可抵服務年資二年。」這個修正反而會使原住民部落醫師人力缺乏的情況惡化。 此外,一位獨當一面且能造福人群之醫師的養成絕對不是二至四年住院醫師的訓練即可竟功,而是要在當主治醫師後再磨練個二到四年才會成熟,不知國家為何急著把訓練不完全的公費醫師推向「下鄉服務」,難道是認為醫療資源本已缺乏的原住民部落不過只是二等公民之地嗎?否則,二至四年的訓練是不夠的!不知制定公費醫師訓練服務原則的學者專家為什麼會這麼有信心。 其實,山地離島的醫療問題不單是醫療人力與設施的問題而已,舉凡疾病防治、保健服務與口腔衛生,甚至傳染病和慢性病等的流行病學研究與健康資料庫的建立,都極待加強。但是,政府多年來編列預算來提升山地離島地區的醫療水準時,卻又多著重於醫療設備如建醫療大樓、醫療宿舍等資本設施之支出,實讓人頗有「頭痛醫腳」之感慨! 多年來,筆者曾多次陪極關心原住民健康權的立法委員巴燕.達魯深入原住民部落做巡迴醫療服務,發現問題涉及深層結構而且極度複雜。 此外,由於原住民部落的散居與交通之不便,若要解決原住民的醫療困境,不僅要在醫療制度與結構做政策的徹底改變,政府更應秉持「生命無價」與「人權至上」的原則,戮力主導山地離島的醫療救護,否則,任何個人或團體,都沒有能力來解決原住民部落的醫療問題。 要解決當前山地離島的醫療極度缺乏窘境,首要之道是對於目前仍在山地離島地區服務的公費醫師,政府應突破法令的限制,提高其待遇與福利,獎勵在職進修暨在當地進行研究,以增加醫師服務意願,來留住人才,並避免經驗發生斷層。其次是要以社會役強化偏遠地區醫護人員人力,設立部落(社區)醫療網,配合服務的公費醫師執行慢性病與輕型傷病的即時診治。 第三,在原住民部落或離島地區施行定期、全面性的健康檢查,將該等地區的健康政策導向到預防醫療的層次,以收早期診治之功,並期防患於未然。 第四,要整合各部落(社區)資源,並針對其特性提出當地的健康發展策略,進行包括衛教與輔導的在地化健康醫療,讓原住民與離島居民的健康管理建立在社區層級。最後,應廢除效果不彰的公費醫師制度,每年因而可省下兩億餘元的預算支出,來因應「緊急醫療救護」與建立「空中後送系統」之需。 畢竟迅速、及時、有效而且完善的緊急醫療通報暨後送系統,正是保障山地離島居民健康與生命的最後希望。(作者謝卿宏╱台北市立婦幼醫院醫師) ☉李席舟 新政府雖然成立已一年多,但休士頓有些台灣同鄉還不習慣踏入此間所謂「華僑文教中心」的大門,我們為了突破這種心理障礙,特地把休士頓台灣之友會的成立大會地點設在僑教中心二樓的會議廳。 台灣之友會的宗旨乃是要介紹台灣給國際友人認識,支持新政府幫助台灣的政治發展提高台灣的國際地位。 大會當天,會議廳擠滿了同鄉,很多同鄉一進門即對牆上總統的肖像指指點點,原來牆上掛了四張照片,最右邊是阿扁總統的玉照,青春的面貌略帶笑容,最左邊是孫中山先生的遺照,中間則掛了蔣氏父子的遺照。 記得幾年前阿扁當市長時曾來美國訪問,他說他剛到市長室辦公時,辦公室的前面及後面各掛了兩位蔣總統的遺像,每天他在辦公時都覺得他們父子倆一前一後瞪著眼看他,覺得很不自在,於是他叫人乾脆把他們的遺像拿下來,改掛孫文及當時的當任總統李登輝的玉照,於是他才安心繼續辦公,如今看到牆上的兩張畫相,又想起當年阿扁當市長時的小故事,我們隨即向僑教中心工作人員提出質疑,才知道原來他們是根據內政部十幾年前的規定。 此規定是舊時代的產物,台灣既已正式步入政黨輪替的民主國家,即應走出蔣氏王朝的陰影。 因此我們建議政府機關採取以下原則懸掛總統的畫像:一、如果要單純化,則只掛現任總統的玉照。 二、如果怕大廳過於單調,則可掛歷任台灣民選總統玉照,即李登輝前總統及阿扁總統的玉照,蓋民主國家統治者的權力乃從被統治者的同意而來,未經民選的總統豈有要人世代懷念之理? 三、若有人提出異議說阿扁是中華民國的總統,那麼為了要尊重中華民國的體制,如果要懸掛「國父」以及現任總統的像,我們也還可以接受。 四、最後,若有人還是不滿意,覺得兩位「偉大英明的蔣總統」是「時代的舵手」「革命的導師」,他們的遺像不能拿下來,那我們建議乾脆中華民國歷任總統的像全部掛上去,包括李登輝前總統的玉照也應掛上,相信阿扁有阿輝做伴就不會那麼不自在了。 然而主張懸掛兩蔣遺照的人,我們也奉勸他們,切實遵行「蔣公遺訓」:莊敬自強處變不驚,不要一天到晚做中共極權政府的傳聲筒,當新政府努力尋求與中共和解發展兩國經貿之際,不要處處挾中共武力的餘威來恫嚇台灣人。(作者李席舟╱休士頓台灣之友會副會長)
☉郭椿華 十五年前的一個暑假,我們一家四口到桃園拉拉山旅遊。 回程時,爸爸在一家陶瓷藝品店讓我和妹妹各自挑選一個瓷娃娃後,想去看看在桃園調查站當主任的「輔導員」。電話連絡的結果是,「輔導員」正在站部用餐,馬上來接我們。約莫廿分鐘,一輛白色轎車在店門口停住,下來一位「粉嫩」體面的男子,他跟爸熱切地打過招呼後請我們上車,說下午兩點鐘有個會議,「委屈」我們先到站部休息一下,晚上再陪我們用餐。 爸爸對讓「輔導員」做我們的司機感到過意不去,「輔導員」揮揮手,信心十足地說:「在這裡我路況、車況都比你熟……」話還沒說完,卻聽見抱著腳喊痛的妹妹、坐在後座右邊的媽媽突然驚呼起來,原來她身邊的車門從車體鬆脫下來啦!為了趕開會,兩個大男人上下左右拉、塞、綁、撬地把門給暫時穩住,還讓爸爸坐到後座來「顧門」。原來這部福特二手車是他當副主任時的通勤工具,車齡十年,比我還大一歲,現在放在站部當他的私人備車。 抵達站部已近兩點,「輔導員」匆匆地開了一間套房讓我們休息後,就去主持會議了。 媽媽和妹妹累得倒頭就睡,我被濃郁的木材味道(時下稱「芬多精」)薰得頭暈,聽見進來送水果、飲料和OK繃的小姐用一種羨慕的口吻跟爸爸說:「這是剛裝潢好的局長專用休息室,沒想到主任開放給你們先用了。」本來正難過的我這下子精神來了,跑到盥洗間一看,面盆、浴缸、馬桶等果真比我們家裡的豪華太多。 我仔細地觀察套房裡的每一樣東西,調查局長住的耶!頓時頭也不暈了,躺在媽媽床舖下的地毯上吐納,我要清醒地享受高貴! 會議完畢,「輔導員」輕敲房門,告訴我們,晚上他臨時有要緊公事,很抱歉不能請我們共進晚餐了;爸爸則為半天來給「輔導員」增添的麻煩表示不安,尤其是睡了局長的新房。 「輔導員」拍拍爸爸的肩膀,以一句「照顧同仁是局長的德政」安撫了爸爸內心的忐忑,隨即請一位家住台北、開車上下班的同仁載我們回家。臨行,「輔導員」送我一盆他自己培養的已經抽芽、準備結苞的蘭花;一路上我望著那綠油油的葉瓣,覺得他送的不只是一盆花,還有無限的希望! 再見「輔導員」,是在十二年後。也是個炎炎夏日,我剛放暑假從高雄回來,陪爸爸到「凱悅」喝喜酒,在市府廣場前與「輔導員」不期而遇。 「輔導員」已經從調查系統轉換到政風系統,成了台北市政府的政風處處長,因為要等市長陳水扁離開辦公室後才下班,所以會在黃昏時分與我們相遇。「輔導員」熱忱依舊、親切依舊,他為爸爸提前退休惋惜,也自謙老大無成,隨即取出名片,一面在名片上寫字,一面說:「我已經搬到木柵,這是我新家的電話和手機號碼,如有需要我的地方,請隨時通知。」一日輔導員,終生輔導員,調查員養成、訓練的輔導員制度是很成功的。 雖僅兩面之緣,我對「輔導員」印象深刻,是他誠懇、親切的態度,還有那不論慧能、庸魯,對部屬一併關照的風範。 聽到新任調查局長就是爸爸的「輔導員」葉盛茂,雖然爸爸已經退休,但他還是很高興。 ☉ 楊士隆 「雙楊」的假釋審查,讓「受刑人假釋問題」沸沸揚揚。眾人關注的焦點集中在「華岡之狼」、「幫派大哥」等聳動的符號,而忽略了其與一般受刑人應享有的平等權益。 法務部統計,八十九年全年,新入監受刑人23147名中,累再犯的人數11004名,累再犯比率達47.5%,其中以「竊盜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比率最高。在九十年一至六月各監獄撤銷假釋人數906名當中,其中618名為假釋中施用毒品被移送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 因此,在面臨出獄人假釋審核問題時,眾人應將目光回歸到「提報假釋者,係犯何罪?」「如何有效評估受刑人獲取矯治成效與否?」以及「受刑人假釋出獄後的更生重建問題」,而非「是誰要假釋了?」 在評估受刑人的改悔程度方面,雖然現行的「累進處遇制度」均針對不同「刑度」的受刑人,訂定一明確的累進分數,且以「量化」作為評估方式,似乎符合公平原則;但不同「犯罪類型」的受刑人,初犯與累再犯之間,甚至不同受刑人本身,面對監獄的矯正措施,有不同的適應表現,若僅以法院宣判刑度的長短,作為累進處遇的基礎,再假以「教化」、「作業」、「操行」等作為評分標準,仍欠缺周延。 部分犯罪人,如竊盜常業犯其監獄適應非常良好,並無法實際瞭解其改悔情形。再者,就最近法務部各監獄「重大刑案事件受刑人假釋諮詢會」之召開,雖咨請法律、心理、社會、教育、獄政等專家學者參與討論及審查,但其與提報假釋之受刑人,大都未曾有過深刻的互動與瞭解,所能評估的資料,亦多為相關浮面「量化」之分數,並無較為完整之「質性」資料,是否能做出準確的評估,有待商榷。 在假釋出獄受刑人的更生保護方面,從歷年的假釋資料顯示,因聯考成功而獲得假釋的個案,仍占極少數;有更多假釋出獄的受刑人,其首先就得面臨最現實失業的問題,以及接踵而至的家庭互動、社會污名標籤、人際互動,其中以「經濟壓力」是迫使出獄人再犯的重要因素。 特別是在經濟動盪、失業率飆漲的今日台灣社會,一般善良百姓也都面臨著沈重的生活壓力。因此,要在短期間為假釋受刑人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談何容易。 針對上述有關現行假釋制度及其衍生的相關困境,在此提供幾點淺見。 一、充實專業之醫護、管教人員,致力於專業化之受刑人處遇工作 在犯罪人存在許多認知缺陷與思考扭曲現象,為其再犯之重要關鍵,因此矯正行政部門有必要採行認知行為療法等專業化之處遇,以對犯罪者之犯罪思考型態予以干預、介入處理,以矯正其錯誤之思考,避免再犯。 此外,鑑於部份受刑人多具有低內控及低挫折忍受力之特性,除有必要加強磨練其心性外,藝術療法(Art Therapy)之應用,亦具專業與實用之矯正效能,值得推展。 但在此之前,應對不足員額之管理人員、教誨師、醫師採積極之措施(如提高專業加給與待遇)予以補足,同時並應考慮延聘臨床心理師、社工師、護理師等,以致力於個別化處遇,強化矯治之成效,並將受刑人參與處遇作為之相關表現,製成專業報告,以作為該受刑人提報假釋時之重要參考。以「雙楊」之假釋審查為例,倘使其確已經專業評估,能真實鑑別出其改悔與無再犯之虞,即無當前民眾之高度疑慮。 二、加強職業技能訓練,協助工作生涯安置 或出獄後無穩定職業可就,為受刑人累(再)犯之重要因素。 因此,應更新犯罪矯正機構技訓設備,加強技能訓練,並對出獄後受刑人未來之職業生涯予以妥適規劃與輔導,以減少其因工作之不穩定而再犯。 在美國許多犯罪矯正機構要求假釋出獄人在面臨假釋委員會審查前,必須獲得民間機關行號之聘任證明,始具機會獲得假釋。 而日本刑務機構在受刑人將執行期滿釋放或假釋前二、三月,即將受刑人置於所內較開放之處所,使其與一般社會相近似之處遇,或准許其至外部工廠工作通勤;並於釋放日期迫近時,對之實施為期約一週之出所時教育,對於有關出所之各種手續、更生保護、職業安置、民生福利制度及出所前之身心調整等項加以指導,或亦可在刑務所職員之整合社會資源陪同下,訪問保護觀察所及職業安置所等機構,俾以協助其逐漸適應社會生活。 三、加強累再犯高危險群觀護與監督 研究顯示,累(再)犯之發生,一般而言,以在出獄後二年內所發生之頻率最高。 因此如何在受刑人離開監獄後之一段期間內,對諸如竊盜常業犯、毒品成癮犯、戀童症併反社會人格受刑人等累再犯高危險群加強密集觀護監督、輔導與治安人口監管,實有必要。(作者楊士隆╱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