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0年8月15日 星期三

攜帶硫酸搭火車 意外灼傷老翁

〔記者邱俊福、陳恩惠╱台北報導〕花蓮慈濟大學公共衛生系二年級張姓學生,昨天搭乘火車時攜帶九瓶裝有化學溶液的玻璃瓶,至台北松山車站欲下車,其中一瓶硫酸玻璃瓶破裂,酸液自置物架滴落,導致坐在下方的六旬丁姓老翁的手腳遭嚴重灼傷。這是鐵路局行車以來,頭一遭碰上這種意外案例。

 警方昨將全案移送檢方,經檢察官庭訊後,將張生責付家長領回。

 張姓學生向警方供稱,事前不知不能攜帶這些化學溶液登車,且這批化學藥劑是準備帶往南投集集國中,為災區的國中生做科學實驗的教材。

 因違反鐵路法規定,張生被裁罰款一千五百元;另因丁姓老翁堅提告訴,張生被依過失傷害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

 警方指出,十九歲的張姓學生昨天上午攜帶一個紙箱,內有醋酸、鹽酸、硝酸、硼酸、氫化鈉、氫化鉀、氨水、過錳酸鉀與硫酸,共九瓶玻璃器皿盛裝的化學溶液,自花蓮搭乘莒光號五十四次列車,欲至台北松山火車站。

 張生登上第九節車廂就座,並將整箱化學溶液擺在前座乘客上方的置物架上,方便隨時目視,以免被其他乘客誤拿。

 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列車駛至台北松山火車站,張生準備下車,他背著一個行李袋,動手取置物架上的紙箱,詎料,卻不慎滑手,張生緊急以手扶住,幸好及時托住紙箱,但搖晃的力道,卻已造成其中一瓶硫酸玻璃瓶破裂。

 警方說,硫酸液沿裂縫流出,滴落置物架下靠窗口座位的乘客丁姓老翁(六十六歲),致使他的手、腿遭到腐蝕,受到二度灼傷。

 台北市消防局「一一九」勤務中心據報,迅速將被害人送往附近的忠孝醫院救治,幸經醫院緊急治療後已無大礙,目前仍於該醫院燒燙傷中心持續治療。

 警方說,張生攜帶這批化學酸液上車前,已特別在每個玻璃瓶之間塞滿報紙防撞,但仍未能完全預防破裂。


台鐵:危險物品經包裝 難察覺

〔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台鐵松山站昨天發生旅客攜帶化學液體傷及他人的意外,台鐵運務處長洪耀歸表示,目前台鐵訂有旅客不得攜帶危險物品上車的規定,但是昨天那群學生攜帶的化學液體,以紙箱包住,外觀上無法察覺,所以站務人員事前無法目視發現,往後會要求加強查察。

 洪耀歸指出,台鐵規定包括閃火點在六十度以下的易燃物,例如甲苯、汽油等﹔易爆炸物品如丙烷、氫氣等﹔易引燃或自燃物品如火藥、黃燐等﹔易侵害人體物品如硫酸、鹽酸等四大類危險物品,都不得攜帶上車,不過並無相關罰則,但可要求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等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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