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0年8月14日 星期二


李登輝與台聯
獎助失業勞工子女 疼惜台灣囡仔
江澤民改變戲路學陳水扁總統
我們的國家叫台灣
黑白顛倒的偽善觀
婦人攜女自焚 司法界豈能無愧
求職有陷阱 小心上當!


李登輝與台聯

☉陳春生

  解嚴之後,政黨產生如雨後春筍,但實際發揮功能者屈指可數。八月十二日又誕生一個名為「台灣團結聯盟」的新政黨,排名第九十五個。這個新政黨之成立,係以李登輝前總統為精神領袖,值得台灣人民重視。

  李登輝為什麼支持這個新政黨成立呢?我想,並非如某些反李人士所言是要打垮國民黨,李登輝是為整個台灣的民主發展前途設想。被世人尊為「民主先生」的李登輝執政十二年,已然改變了台灣的國際形象。誠如台聯主席黃主文所言,他在總統任內,促進台灣的軍隊國家化,政治民主化,經濟國際化,社會多元化,這些事功必然留存台灣史冊。

  由於軍隊國家化,軍人不介入實際政治,更不介入各種選舉。蔣家時代,軍隊國民黨化,所謂「國軍」,其實是「國民黨軍」而不是「國家的軍隊」。如今,軍人效忠中華民國憲法,服從三軍統帥─總統的指揮,沒有人可利用軍隊進行政黨競爭。

 這使得我國「政權和平轉移」順利成功,不致流血。此一成就,已締造華人世界「開萬古未曾有之奇」的紀錄。 由於政治民主化,人民的基本人權受到尊重。在李登輝的國民黨治理之下,台灣沒有人因為言論、集會、結社而被捕入獄。

 回顧蔣家時代,雖不至於「偶語棄市」,但政論雜誌被查禁之事屢見不鮮,連主張「萬年國會」全部改選者,都可能被貼上「台獨」的標籤。漫畫家不小心在「大力水手」身旁寫「全國軍民同胞們」字樣,也得去綠島監獄「垂淚」!那是多麼恐怖的社會。但在李登輝的國民黨治理之下,國家元首任人批評,甚至在退職後,遭偏激份子潑紅墨水的屈辱,也忍受並原諒對方。

 今日,台灣的母親們,不再因子弟無故失蹤而夜夜哭泣!李登輝為台灣人民建立了沒有恐懼的社會。 由於經濟國際化,台灣的貿易網遍撒世界,全球各地機場都可看到台灣商人奔忙。自一九八八年到二千年,台灣人民的平均國民所得自六三七九美元提高到一四二一六美元,這個成就是台灣人民的驕傲。

 由於社會多元化,各種民間社團紛紛成立,原為忌諱的二二八事件,因蒙難者家屬尚有不平之鳴,李登輝代表政府致歉,用以撫平歷史傷痕,促進族群和諧。 對於原住民與弱勢團體也賦予更多的照顧與關心。在學校則開始了母語教育,用以培養族群融合的環境。足見李登輝是一位傑出的政治家。

  可是,有一部分原為威權時代的既得利益者,不滿於民主體制的建立,居然視李登輝為寇讎。尤其在國民黨總統敗選之後,某些受李登輝栽培的政要,也糊塗地遭有心人之分化,而不知自我反省,居然偏離民主建國路線。 而在新政府成立之後,國民黨某些立委,竟把政黨利益置於國家利益之上,對新政府的政策處處採杯葛掣肘手段,以致政局不安,人心惶惶。

 這是大家所不願看到的。 為此,「台灣團結聯盟」成立了。他們希望藉由年底立委選舉,締造一個理性問政的環境,為台灣的民主發展前途,與朝野各黨共同合作,期許「穩定政局、振興經濟、鞏固民主、壯大台灣」。這種意志與理念,值得熱愛台灣的所有同胞共襄盛舉。

  要言之,台灣是我們共同的母親,生長居住於此的子民都應不分族群和黨派,認同台灣,加強團結,為台灣美好的明天而打拚,這才是真正的台灣民意主流。因此,我們應為「台灣團結聯盟」的誕生而致賀。(作者陳春生╱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台教會會員)

獎助失業勞工子女 疼惜台灣囡仔

☉友言

  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聯邦銀行、自由時報為了獎助失業勞工子女努力向學,共同捐資二千萬,提供一千個名額,每名獎助學金二萬。我把此一訊息,告訴有需要的親友、學生,希望他們能獲協助,渡過難關。

  關懷失業勞工,對其子女就學提供協助,這是一項創舉,更是「及時雨」。教育部長曾志朗稱許為「疼惜台灣囡仔」,十分貼切。 失業率不斷攀升,已經有四十幾萬勞工失業,絕大多數都是中高齡勞工,他們是家庭經濟的支柱,失業影響所及,包含家庭生計、房屋貸款、子女教育費等;而實際受到影響的人,估計達一百萬以上。

 許多學生因為付不出學費及其他開銷,被迫休學。 開辦「失業勞工子女獎助學金」,幫助學生就學,也是協助失業勞工家庭,帶給他們重建信心的契機。

  如果有更多企業共襄盛舉,就會有更多清寒學子受益;畢竟,孩子是國家社會的未來,我們絕對不能讓孩子失去受教育的機會。

 (作者為教師,友言是筆名)

江澤民改變戲路學陳水扁總統

☉沈潔

  一向霸氣十足、帶天朝皇帝臉色的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突然接受美國紐約時報專訪,全程談話了無新意,但其演出卻一掃霸氣,使出柔軟身段,向美帝示好。曾幾何時,義和團的嘴臉,變成師法陳水扁:以柔克剛。

  柔克剛並非鐵律,江澤民的溫功,如果沒有溫和的政策配合,能否打動美國的心是一個問題,他對美近乎討好的態度,在內部能否站穩身子也是個問題。不過,江澤民改變對布希政府的戲路確是事實。 這次專訪並不是紐約時報的要求,而是中國外交官員的安排,意即江澤民方面的主動。 綜看江澤民談話內容,他的訊息只有一個:中國無意與美國對抗,而是希望與美國保持友好關係。

  如此姿態與四月初美、中南海撞機後北京出現的義和團症狀,直如天壤之別。何故?第一,江澤民還是識時務者,他的共黨政權和中國的前途正處於關鍵時刻,其生存與發展的最大忌諱是取代蘇聯,成為美國的假想敵,在軍備競賽中被拖垮。 第二,布希政府的姿態已經擺得很清楚,在外交事務上盟國優先,在國家安全事務上,因應俄羅斯優先,在亞太事務上,日韓優先。

 布希政府最重要的國家飛彈防禦體系在磋商過程中,訪問俄羅斯與北約者皆大員,訪問北京者不過是助理國務卿級人物。布希與俄羅斯的普廷已有過會談,鷹派國防部長倫斯斐親自赴莫斯科對話。中國並未得到如此待遇。

  華府以莫斯科為重,因為兩者有反飛彈條約的限制,美國有義務和莫斯科磋商,中國則沒有條約的立場可以反對美國部署國家飛彈防禦體系,中國自己要強出頭,挑戰美國國家安全利益,那只有造成雙邊關係的敵意。

  第三,江澤民看國際大勢,知道強出頭硬碰,不但對其內部發展不利,而且會對號入座,成為美國假想敵。他希望以柔的姿態對應,以引起美國內部辯論和布希政策的調整。

  第四,中國的義和團心態,似乎強烈反美,但事實並非如此單純。中國人民表面反美,民族主義高張,但多得是崇美、巴不得移民美國的人。在非民主體系下,人民的真正感情並不易自然表達,大家都是政治風向雞。

  客觀環境使江澤民在對付美國時,不能不學陳水扁對付中國的軟功夫,但他卻沒有陳水扁使軟功夫的完美條件;陳水扁有台灣的民主政治體制當後盾,江澤民卻沒有國際公認的民主體制可以依靠。

  例如,陳水扁可以用「民意」作為擋箭牌,江澤民的王國,既無新聞、言論和結社自由,也無公平、公正、自由的選舉,他不能談什麼民意,只有用其獨特的語言:「感情」。

 談現代政治而用「感情」,似乎很落伍,江澤民在言論、新聞受控制的社會,如何知道人民真正的「感情」? 江澤民堅稱美國對台灣軍售「不合台灣人民的利益,不利亞洲和平,也會損害美國利益」,問題在於台灣利益及美國利益何在,並非由中國決定,而是台灣人民和美國人民各自去決定,對台灣提供防禦性軍備會危害亞洲和平,更是掩飾北京霸權好戰之詞。

  如果江澤民那麼有信心,兩岸交流後彼此有意願「統一」,雙方分歧便解決,這還算尊重台灣人民的選擇,但他立刻又推翻此項原則,不排除使用武力迫使台灣接受「統一」,這只證明其人之霸權、霸道和對自己的體制沒有信心,只把「統一」列為唯一選擇。 江澤民似乎創出罕見的民主政治理論:因為選舉可以有各種制度,所以民主也有各種品種,不只是西方的民主體制。這麼一說,中國也是「民主」制度,他也是「人代會」選出來的國家主席,而且中國也有「許多政黨」,但不是「反對黨」。

 他認為中國人民可以選村長,卻絕對不能選國家主席或省長,為什麼?因為中國有十二億六千萬人口,其中有一億文盲。 我無法了解如此理論,一億文盲應該多是在鄉村,文盲可以選村長,但不能選省長、國家主席。

 上海市民水準應該很高吧,他們為什麼還是不能選市長?為什麼中國人民行西方民主制度,結果就會大亂,十二億人糧食就會不夠吃?這都是自由心證,隨便設定結論。 江澤民要求紐約時報訪問,當然知道紐約時報的分量與水準,他被迫承認紐約時報是一份「好報紙」,但卻不能回答為什麼中國政府硬要封殺如此好報紙的網路版。陳水扁可就不會有如此難言之痛。

  好背詩詞的江澤民,背了一段蘇東坡的水調歌頭,「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這話是用來回答布希政府內部有「反華情緒」及部分高級官員視中國為軍事威脅,他是否感到擔心。如此藉詞含糊,給人一種顧左右而言他,或高深莫測的感覺,但其意帶無可奈何、隨遇而安的味道。

  學了陳水扁柔功夫的江澤民,如果能把蘇軾這段話,用到兩岸關係上,那倒是更貼切和感人,更能顯出他的胸懷,那不但比飛彈更帶詩情畫意,且更富有人權和人道精神。

  江澤民還應再加油。

 


我們的國家叫台灣

☉王正中 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會長
☉梁榮茂 台灣客家公共事務協會理事長
☉吳慈美 水噹噹聯誼會會長
☉林溪漢 台北市扁擔會會長
☉謝榮振 愛台愛鄉總會會長
☉謝卿宏 台灣心聯誼社第十一屆社長
☉陳曼麗 台灣主婦聯盟理事長
☉葉賽鶯 台灣廿一世紀婦女協會會長
☉楊維哲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
☉王獻極 台獨聯盟台北市工作站召集人

  中國申奧成功,台灣統派媒體及人士搖旗吶喊慶祝,同時要迎合中國迎接奧運聖火來台,儼然要將台灣劃入中國版圖。

 更有部分所謂本土派國策顧問,在走訪大中國之後,西瓜倚大邊,傾向中國不固守「主權台灣」,反而主張「憲法一中」,台灣人的尊嚴及國格正面臨嚴重踐踏、侮辱。 英國人落籍美國、澳洲、紐西蘭後成為美國人、澳洲人及紐西蘭人,他們建立的國家不再叫英國,而是美國、澳洲及紐西蘭。

 中國人落籍新加坡後,不再是中國人而是新加坡人。他們建立的國家叫新加坡不叫中國。不管現在居住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二千三百萬人,是原住民、荷蘭人、日本人或是從中國來的人,不管先來後到,我們都已在此落籍生根,我們都不再是荷蘭人、日本人或是中國人,而是台灣人。

  四百年來,台灣人都不能當家作主,建立自己的國家,為這個共同生存的地方起個正經的名字。從早期葡萄牙稱我們為美麗的「福爾摩莎」,鄭氏據台自命「東寧王國」,滿清將我們劃藩為「台灣府」,日本統治我們當做「台灣殖民地」,蔣氏佔領我們掛「中華民國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宣稱我們是「中國台灣省」,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我們對外改稱「中華台北」。

 台灣的名字,一再被外來政權易名,而且如垃圾袋一般隨用隨丟。 中國人建立的國家叫中國不叫台灣,日本人建立的國家叫日本不叫韓國,台灣人要建立的國家當然叫台灣,不叫中國。

 拒絕中國奧運聖火入台,不要「憲法一中」,捍衛台灣,只要「獨立台灣」。咱攏是台灣人,我們要最可愛、最能代表台灣人精神的名字台灣,我們的國家叫台灣。

 

黑白顛倒的偽善觀

☉無序

  台灣某報,在其「黑白集」中嚴厲批評「偽善」者,論點偏頗,不只本身患了黑白顛倒症,也可能變成真正偽善者的代言人。台灣民眾不斷受到這種扭曲是非的宣傳,造成判斷錯亂,是非不辨的言論正是國家社會的主要亂源。

  狗仔隊以知的權利作幌子揭人隱私,拍反煙廣告的藝人私底下抽煙,那是貪婪和不誠的商業行為,是非善而非偽善。如果反煙或主張隱私權的人士和團體,秘密接受煙商的金錢或當不尊重個人自由和隱私權的專制政權的口舌,那才是偽善。

  陳總統在戒急用忍上不讓步,卻要出席APEC,這是考量到國家利益和安全,他並沒有主張台灣在國際上必須閉守門戶。與大陸經商採用戒急用忍,是他的政治主張和政策,與偽善無關。避談「一中」卻要回歸憲法,是依中華民國憲法選出的總統應有的態度,不是偽善,否認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便是違背事實,也是欺騙自己。請問堅決認為只有一中的君子,你們處處受到中華民國的保護和恩惠,出國時還持中華民國護照,為什麼不認為她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到底是什麼?請大聲、明白的告訴大家。

  李登輝沒有發表日相參拜靖國神社的看法,卻由他的秘書否認曾經接受日本周刊的訪問,姑且不談他個人的判斷和看法,他就是因為太正直、不懂得偽善而飽受攻擊。如果不公開反對一切不正當行為都算是偽善,那麼不願意揭發A錢和利用政府龐大財源來綁樁的政客,也不願意批評欺壓人民政權的人士不更是偽善嗎?利用李登輝和所有民主鬥士所爭得的言論自由來肆意攻擊他們,並處處為反民主的政權辯護的人士才是最大的偽善者。

  在多元化的民主社會裡,每個人的看法和主張不可能完全相同,民主的真諦是尊重和包容,大家可以發表自己的看法,並遵循民主和法定程序來推動自己的主張。利用民主的果實,口口聲聲說愛中華民國、愛台灣,一切言論行為卻都反其道而行,還要否認自己國家的主權,什麼是愛?愛在哪裡?這種人才是最可怕的偽善者。(作者為中研院研究員,無序是筆名)

婦人攜女自焚 司法界豈能無愧

☉ 雯珊

  劉姓婦人攜八歲幼女自焚,我心亦在滴血。司法不公,本案只是冰山一角,我家裡也遇類似的案件。 七十八年六月四日,父母遭車禍惡耗傳到台中,我仍在校值班,當場幾乎昏厥過去。

 趕往高雄,到醫院探視母親。再到殯儀館,冰櫃剛拉出,只看到衣角,認出那是我買給父親的衣服,隨即跪下喊爸,叫著「我的心肝阿爸」,心都碎了。 父母騎乘機車,在寬大的高雄中山路上,遇紅燈,停在機車道內等候,被後方一輛砂石車違規紅燈右轉撞上,母親被摔出幾公尺遠,父親當場往生。

 母親住院期間,蔡姓司機連到醫院探視都沒有。父親發喪期間,他過三星期才來上香,令我們心寒。他的母親愛子心切,請鄰居轉告我母親,說他兒子有二幼子需扶養,希望我母親放他一馬。

 令人氣憤的是,肇事者仍有相同的案件,尚在緩刑中,他撞死我父親,最後獲判無罪,法官真是草菅人命。自此,我對司法完全失去信心。 看到劉婦攜女自焚事件,令我內心激動不已。 但願此一事件,讓我們司法界有所反省。

 

☉ 謝諒獲

 劉秀美攜女自焚之慘絕人倫悲劇,是否涉及司法不公,本文不予置評。

 部分地檢署檢察官及地院法官以「皇帝」自居,獨攬調查大權,卻常故意不調查,只等待無權調查之當事人將證據交給他,在地檢署,短短五分鐘之庭期,很難推測檢察官想些什麼?受害人無法提出證據,檢察官又故意不調查即不起訴,高檢署檢察官多由地檢署檢察官升任,做法相同,常故意駁回聲明再議,以保其同事之職位及升遷。

 有時,再由地檢署依「誣告罪」對受害者提起公訴,要受害者「提出證據證明受害者無辜」,否則地院刑庭即判之有罪,此乃一些台北地檢檢察官及一些台北地院法官枉法瀆職之犯罪模式。 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究修正委員會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以「限縮上訴第二審條件」,讓「高院及最高法院一樣」成為法律審。

 此法一旦被立法院通過,必使正在改革之司法,再度掉入萬丈深淵。 英美法(以下以美國為例)之所以將高等法院(Court of Appeal)當做法律審,且採二級二審制之原因是因為美國擁有一個遠比我國健全之法律制度,所有訴訟最關鍵的是「完整及直接之調查證據制度及實務」。

 美國憲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及判例均明文規定當事人有幾乎絕對並與檢察官相同之主動及直接調查證據權,當事人本人(律師僅是代理人)有權傳訊任何相關者到指定之處所或其律師事務所具結作證(deposition),調閱任何人之相關文件(request for production of documents),書面訊問任何相關人士(interrogatory)及命任何相關者承認文書之真偽(request for admission)。

 當事人有數月甚至數年(經法院允許)之時間,集中調查證據以求發現真實,單在調查程序中之筆錄及文件就有數箱之多,且在言詞辯論(trial)時,亦可當庭訊問證人及對造,整個言詞辯論時之調查證據時間,短則約三天,長則數月(例如辛浦森涉嫌殺妻案之刑事及民事審判),故事實真相幾乎百分之百呈現,除非種族歧視、受不良或不法影響及陪審團(不是法官)人為錯誤,美國此項調查證據及審判制度可謂全世界最完美者。此乃美國將第二審當作法律審之主因。

 但美國具備之條件,我國一樣也沒有,豈可東施效顰? 第一, 我國刑事訴訟法及實務(民事及行政亦然),剝奪當事人主動調查證據之權利及機會,實務上則「面禁止」被告及自訴人閱卷,這叫被告及自訴人如何攻擊防禦?被告及自訴人聲請閱卷被禁止之確定裁定,大法官均故意不解釋。在此全然罔顧人權之司法環境下,當事人只有「哀求權」(哀求承審法官大恩大德,幫他調查一件微小之證據,即是恩德無量)。

 當事人之「哀求」被地院漠視時,當事人能不到高院「哀求」嗎?司法院及自命司法改革者,不先想想,地院是否已發現真實,其刑事裁判正確率是否高達百分之九十以上,卻欲限制及剝奪當事人上訴權,豈非開司法倒車? 第二,地院法官之大學教育、司法官訓練所之體驗及人生的歷練足夠嗎?他們剛出道,不知民間疾苦。

 在經驗、學識及能力上,他們仍是「司法小朋友」(有人更不客氣地說是「奶嘴法官」)。雖被冠地院法官之名,但其裁判之危險性達百分之七十以上,而今司法院竟欲高院法官直接接受「不適任裁判」。

 為何不想想,最高法院刑庭法官對高院法官裁判,常有極憤怒之批評,則他們如何相信地院法官? 第三,美國有最佳之速記員制度,速記員打字之速度與說話者之速度相同或更快,故每字、每笑、每哭均完整記錄下來,錯誤率極低。

 重要時刻,有速記員亦有錄音(例如外國人說英話,不易聽懂),故美國法院之筆錄既完整且正確性極高。但我國竟以書記官(非專業速記)充書記(非速記),筆錄既不完整又斷章取義,甚至全部記錯的,屢見不鮮。言詞辯論時間假如是三小時,當事人及法庭活動實際上只有大約一小時,因大家必須等書記官記載書記官及法官「認為」的重點,而非一字不差地之記錄全部陳述,加上當事人無主動調查證據權,所以交互詰問流於形式上之「口水戰」而缺乏實質。

 美國律師則可連續不停地訊問證人或當事人,而不必等速記員,如此受訊問人之表情及答復才具真實性。

 但我國是一問就等書記官記,一答也等書記官記,受訊問人有相當長的時間準備說謊及製造故事。 在司法院修改刑事訴訟法及實務而使人民取回主動及直接調查權前,以及審判過程應像美國一樣地精密而使人民充分發揮訴訟權之前,高院仍必須重新審查地院「不適任裁判」。

  台灣司法之不得民心,裁判正確率甚低,其癥結點絕非當事人濫訴及濫上訴(因為濫訴及濫上訴有太多方法可以救濟及阻止),而是各級法院法官及各級檢察署檢察官之無意誤判及有意濫判。當務之急是如何提升裁判正確率,而非以制定法令限制及剝奪人民憲法賦予之訴訟權及上訴權。(作者謝諒獲╱律師)

求職有陷阱 小心上當!

☉林信璋

  有不少人求職時誤入陷阱,輕者做白工領不到薪資,重者失財失身! 一、找內勤工作者,下列「徵才」廣告特徵要小心: (一)沒有公司名稱及地址,只留郵政信箱或電話。

  (二)同時應徵的職缺:「儲備幹部」、「行政助理」、「行政職員」、「組訓人員」、「企劃人員」。

  (三)待遇很吸引人,但卻不要求學經歷等條件。

  (四)特別註明歡迎軍士官及家庭主婦二度就業或兼差者。

  二、找外勤(業務)工作者,請注意下列特徵: (一)以各種名目要求先繳費用才能就職。

  (二)註明「保障底薪」,但卻要求要達成一定的業績才可以領所謂「保障底薪」(就等於沒有底薪一樣)。(林信璋╱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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