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本清源看地方補助款之爭
近日來,立法院與行政院捲入中央對地方補助款的核撥爭議。立法院方面指出行政院主計處涉嫌做假帳,隱瞞事實,藐視國會,且違反立法院決議先行墊撥部分統籌分配稅款給各縣市。行政院主計處則澄清,一九四億元的基本設施補助款尚未撥付,先行核撥給各縣市的三三○億元是各縣市的法定支出,而一月先行核撥各縣市的二十二億元中央特別統籌款,是借給地方調度將來還要再扣回來。
根據了解,這次針對地方補助款的爭議,問題癥結在於主計長林全上任後,打算停止立委對補助款的建議權,引起各黨立委的反彈。昨天,林主計長前往立法院溝通時,有立委表示每位立委都想要爭取補助款,而且具體提出每位立委給予三千萬元地方補助款額度。據立法委員員額估計,如果恢復立委補助款建議權,以每位立委三千萬元額度來計算,就是中央總預算當中,便有超過六十六億元的金額會在立委的建議之下撥用。
這項爭議最後將如何收場,目前尚難預料。但中央對地方的補助款,到底應採取何種核撥程序,甚至此項補助款本身到底合不合理,恐怕是現在應該先行檢討的問題。 所謂中央對地方的補助款,是舊政府時期提供立委服務選區的預算配額,由立委建議中央補助哪些經費給地方小型工程。表面上看來,這種做法似乎是為地方建設著想,但實際上往往淪為立委回饋地方派系、樁腳的籌碼。正因如此,每年數十億元的補助款,大多被使用於立委的選舉佈樁,得利的也只是少數人。尤其是,其工程品質良莠不齊,既浪費公帑也招致民怨。
有鑒於小型工程補助款的流弊,新政府成立之後擬改變長期以來的做法,由中央政府主導統籌運用。此舉立意雖佳,但許多立委心生不滿,主計處的地方補助款核撥程序,乃因此每每受到刁難,從而衍生這次公開的爭議。其實,按照新政府的改革方向去做,應當可以為政府節省不少開支,而且把錢用在真正需要的項目上。當然,如果中央不能秉公處理,成為另一種綁樁的行為,也難免招致立法院的嚴重質疑。
我們認為,既然老方法和新方法都有可能出現流弊,而且也都未必有助於地方建設以及國家的整體建設,關於中央對地方小型工程補助款的問題,就應當另闢思考途徑,以積極性、建設性的角度尋求化解爭議之道。
眾所皆知,目前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財政,皆已陷入捉襟見肘的窘境。然而,包括中央與地方的開支,仍有許多值得檢討之處。例如,許多縣市政府明知財政困難,依舊編列各種名目的津貼預算,今年各縣市光是花在這類津貼的經費,就超過六十億元。而中央與地方政府今年編列的補貼退休公務員優惠利率利差,合計也高達將近一百億元。這些可以檢討的支出項目,如果改用在振興產業、促進就業,豈非更有正面的意義?對一般民眾、勞工豈非更加公平?
針對地方補助款,我們建議行政院與立法院,勇於改變過去未盡得宜的慣例,將此極易流於浮濫的預算項目取消,如確屬必要也應將其經費編入正常的建設項目。其具體做法不妨改為,縣市政府主動將地方建設需要,列入每年的縣市預算項目,向中央政府反映地方的實際需求。透過這種做法,當能使地方主政者更加嚴肅思考地方的建設計劃,把有限的資源用在必要的項目,而不致浮編預算造成入不敷出的財政問題。而中央政府則應衡酌政府財政能力、平衡區域發展、全國整體建設等因素,協助地方推動建設。否則,毫不考慮小型工程是否確有必要便編列地方補助款,在核撥程序上又備受政治力的影響,十分容易產生浪費公帑且助長綁樁文化的弊端。
就我們所知,中央政府目前的債務已經高達二兆六七二○億元,如果加上縣市政府的債務總數更為驚人。而主計處的統計也顯示,我國的全國賦稅收入年增率連續兩年負成長。國家財政如此吃緊,不僅中央政府有責任撙節開支,地方主政者也要建立正確的財政觀念。至於肩負為人民看緊荷包的立法委員以及地方民意代表,更要善盡監督各級政府之責,莫讓人民的納稅錢浪費分文,而不是與政府互爭主導運用原本不該用的錢。至於地方首長尤不應將各項地方工程化整為零,逃避招標程序規定,以致造成弊端重重。更積極來說,際此產業蕭條、經濟衰退造成失業率一路攀升時節,立法委員應當致力的,反而是督促政府節省任何不必要的開支,集中所有資源用於改善投資環境、提升投資意願、刺激景氣回升、加速產業升級,從而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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